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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户一表”改造要真正体现“惠民”二字

来源:红网 作者:曲征 编辑:林旻煜 2016-11-30 00: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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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售房单位没钱,我们自己钱却不收。”近日,家住济南舜承苑西区9、10栋楼的业主们十分着急,由于两栋楼的售房单位无法出资进行“一户一表”改造,业主家中即将停电。对此,供电部门表示,根据相关文件,一户一表改造无法接受个人申请;售房单位表示,将尽快筹资。(11月29日《齐鲁晚报》)

  据报道,像其他一些小区的用电线路一样,舜承苑西区9、10栋楼的电线也已经老化,并且这两栋楼的供电变压器安装于1964年,距今已50余年,线路、设备老化得十分严重。用电设备、线路严重老化,必然给业主用电带来安全隐患,同时也面临着随时断电、停电情况的发生,这给人们的日常生活,造成十分不利的影响。

  正因如此,2016年济南市的许多小区开始着手“一户一表”改造,目的是分流用电负荷,更换设备与线路,给居民用电吃颗定心丸。根据《济南市住宅小区供电“一户一表”改造工作实施细则》,“一户一表”改造需要原产权单位、开发企业或者业主委员会来申请,并且改造费用由政府、供电部门、产权单位来承担。

  显然,这是一项“惠民政策”。既然是惠民政策,就要好事办好,不能让业主既出钱又跑腿。拿舜承苑西区9、10栋楼的情况来说,物业因为亏损而放手不管,而原产权单位槐荫区房管局不仅没有就“一户一表”改造提出申请,还以亏损为由拒绝承担费用,万般无奈之下,9、10号两栋楼的业主们决定自掏腰包进行改造,可是当他们将钱交到供电部门时,供电部门却拒绝接受个人打款,他们只好乞求售房单位将该款项转给供电公司,可是售房单位却不予受理。

  如此扯皮踢球,不仅无法体现“一户一表”政策的“惠民”性质,反而增添了群众的经济负担与烦恼,正应了那句话——“政策是好的,但是办事的没办好”。

  所以笔者认为,必须将“一户一表”改造这项惠民政策落实到位。一方面改造实施细则要科学合理,要堵住每个细节可能出现的漏洞,一方面要督促各个责任方认真落实,对于消极对待的责任方要让其付出代价。拿槐荫区房管局来说,“一直处于亏损”的说法可能属实,但这不能成为其无所作为的理由,比如节俭办公开支以及其他不必要的花费,尽量将资金用在“一户一表”改造这个刀刃上,再比如,可以向上级反映情况,通过拨付资金的方式解决问题,等等。好在该局负责人已经表示:“我们正在向上级领导反映,将积极引进资金,抓紧补上。”

  一项政策究竟是否“惠民”,不能只是看“方案”如何,还要看责任方如何将好经念好,如何让群众少花钱、少跑腿。

  文/曲征

来源:红网

作者:曲征

编辑:林旻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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