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人社部等多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东北等困难地区就业援助工作的通知》,其中明确提出,支持滴滴公司等分享经济企业,通过优先录入平台、初期现金激励、专项技能培训、购车优惠支持等帮扶措施,对东北等困难地区有意愿从事移动出行行业的人员进行登记,开展车辆营运、安全、保险等方面培训,帮助去产能中失业人员和长期停产停工企业职工通过从事移动出行行业实现就业、增加收入。
还据媒体报道,为打击出租车市场非法营运经营行为,保护合法经营者的权益,连日来,辽宁盘锦市交通稽查支队会同市运输管理处、公安维稳支队、公安交通分局,并邀请新闻媒体和出租车经营者代表参加,开展联合打击“滴滴专车”从事非法营运专项行动。
的确,根据交通部等七部委联合发布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网约车平台公司和网约车驾驶员都应取得相应的证明许可。可置于全国范围内,在网约车合法化后,如此高调的打击所谓网约车非法营运的,还真是少见。不是说这种执法就违规了,而是说它以过于强硬的手段否定了政策执行所可能需要的过渡期,让人对执法的“人性化”产生质疑。
如根据七部委下发的网约车管理暂行办法,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其对应的处罚标准是每次违法行为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然而这次盘锦运管部门不仅暂扣了从事非法营运的车辆,还对相关责任人按照3-10万元的高标准进行了罚款。如此处罚标准,是否有选择性执行之嫌?
事实上,不光在“执法”上对网约车展现出“不宽容”的态度,查阅盘锦的网约车细则也可以发现,其中诸多标准都可谓与大城市看齐,甚至有过之而不及。如轴距上,要求燃油车辆轴距2700毫米以上,这与北上广等一线城市的要求一致,比成都等二线城市要求则更高;而排量上要求不小于1.8L或1.4T,同样高出不少城市的标准。
更让人遗憾的是,盘锦对待网约车的态度,其实在东北并非孤例。此前早有媒体形容“沈阳凭借史上最严苛网约车新政获得全国冠军。”而对待网约车的如此保守甚至堪称严苛的态度,又可以说让人们读懂了当前东北经济状况的某种原因。
按人社部发文的要求,东北的相关部门和政府理当充分利用网约车等分享经济的红利,来主动帮扶失业、分流人员实现就业、增加收入。然而就现实来看,东北的相关部门当前最需要做的怕是先要为分享经济打开大门,破除对管制和行政许可的迷恋与“心魔”。至于“主动帮扶”,那可能是更高的要求了。
人社部鼓励分流人员开专车,东北会领情吗?这是前几天媒体的发问。现在看来,它依然有被继续追问的必要。
文/朱昌俊
来源:红网
作者:朱昌俊
编辑:林旻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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