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教育厅等部门出台新规,规定高校家庭困难学生的认定标准,其中指出,在外租房、经常出入网吧者不得纳入贫困学生之列。(8月30日 央广网)
不可否认,作为教育扶贫的一项有效制度,教育主管部门给予贫困大学生以无偿的助学金,帮助他们不受经济困难的影响而顺利完成学业,本身是一件好事。其初衷本是以政府之力帮助穷困家庭的学生,以体现社会之公平。然而,这种公平不只是体现在政府有没有助学金,更是体现在贫困大学生是否具有被资助的资格抑或有没有真正得到帮助。
在这一理念的指引下,教育主管部门联合有关部门出台了认定大学贫困生的基本规则,各高校也有相应的细则,大多列出了“正面清单”。例如,父母失业下岗、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家庭遭遇自然灾害等等,都是学生申请被认定为贫困生的“正面清单”条款。这种“正面清单”相对笼统,且因为曾有“一到贫困生认定时就上演哭穷大戏”而受些许质疑。
为了更加简便,有的地方列出了贫困生认定的“负面清单”,但凡有涉及者即不能被认定为贫困生。比如不能穿名牌服装、不能买高档电子产品、不能经常外出胡吃海喝等等,这些规定都无可厚非。然而,陕西省将“在外租房、经常出入网吧”纳入贫困生认定的“负面清单”,却着实让人匪夷所思。
诚然,将“经常出入网吧”列为负面清单,或许体现的是一种推论依据:经常出入比学校公用机房更贵的网吧,说明能承担比较高昂的上网费用,由此可以推出该学生经济能力尚好。也或者体现的是一种价值取向:被认定为贫困生,就不能经常出入网吧,否则将会被取消资格。
无论是推论依据还是价值取向,看起来并无不妥。然而,细细一想,这种想当然的、一刀切的“负面清单”,却忽略了一个重要情况:贫困大学生学费都成问题,自买电脑自然不太可能。而目前学校公用机房的数量和质量配置大多跟不上,在这种大环境下,贫困大学生若因专业课程的学习需要、“互联网+”下的创新创业需要而经常出入网吧,就不能被认定为贫困生了?这种规定未免也太过武断。
当前,全国上下都在开展精准扶贫,贫困生资助工作是教育精准扶贫的内容之一。精准帮扶贫困生,前提是精准识别贫困生。这就需要教育管理部门及高校,在认定贫困生的规则制定上,既要考虑规则的普遍性,也要照顾特殊性;既要保证规则的严肃性,也要提升规则的可操作性。特别是在“负面清单”的列举上,不能拍拍脑袋“想当然”。而高校的教育工作者,则应俯下身子、沉下心去,真正走到学生身边,唯有与大学生打成一片,才可能真正识别贫困大学生,进而用国家的政策帮助到真正贫困的大学生。
文/沈林
来源:红网
作者:沈林
编辑:夏熊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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