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石阡县坪山乡凤凰屯扶贫互助社理事长、凤凰屯农业合作社理事长肖光亮2014年至2016年,先后两次挪用扶贫互助资金共计15万元,用于个人经营活动;组织农业合作社社员100余人聚餐,花费1.3万元,肖光亮从合作社报账1.5万元,个人侵占2000元。湖南省凤凰县禾库镇吉乐村党支部原书记隆作仕虚报牛羊数量,骗取扶贫资金8.18万元,并为村民隆某骗取扶贫资金10万元……
在中央纪委近日公开曝光的9起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典型案例中,小小村官变身“绳贪”,或贪污腐化,或截取扶贫资金用作他用,或优待亲友……履职履责的“责任田”,俨然变成自家的一亩三分地,扶贫资金犹如自家银行卡上的余额,根据自家意愿予取予求,任意支配。
“村官”根植于群众之中,是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是党和国家的“神经末梢”,党和国家靠他们去感知民心民情,广大群众也是通过他们去感知党纪国策。村官虽然只是“芝麻官”,行使的是“微权力”,但“路虽迩,不行不至;事虽小,不为不成”,最末梢的神经麻痹了,就会在党和群众这间砌一堵高墙,党的政策就只能始终“走在路上”,惠民政策不能“落在身上”。虚报三五百只牛羊、克扣社保金额等等,虽是“微贪”,但小小“绳贪”的针却是实实在在扎在群众身上、痛在群众心里。“怨不在大,可畏惟人;载舟覆舟,所宜深慎”,“苍蝇式”腐败,看似小问题,实为“大祸害”。严重侵害群众利益,败坏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和威望。民心是最大的政治,良好的群众基础是我们党最大的政治优势。如果这些问题不彻底清除,就会失去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就会动摇党的执政基础。
“我又没有贪污,我只是把修村道的钱挪作茶园组组道的修建上了,也是为村里办实事,为什么要处分我?”
“我们这天高皇帝远,上边还管我们这点鸡毛蒜皮的事?我们自己看着办就行了。”
政治思想觉悟低、对党纪国法熟视无睹、存在侥幸心理、想当然……“微腐败”涉及面广,数量多,形式多样。严防微腐败,提高基层干部的理论素养、提高法治意识是前提。党员领导干部要老老实实地对照党章党规,对照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查找自己的思想偏差。要“学法、懂法、守法、用法”,要带头弘扬法治精神,做到廉洁从政、一心为公,自觉把个人行为、行政行为严格约束在法律允许的框架内,按程序办事、按规定办事、按制度办事,纠正那种小不足虑、微不足道、人之常情等模糊思想,提高对“微腐败”危害性的认识,增强拒腐防变的免疫力。惩治“微腐败”,强化监督问责是关键。“腐败滋生于暗处,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要强化监察部门和人民群众监督,将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让干部不能腐。细“治”入“微”,无腐不治,有腐必惩。始终站在讲政治的高度,零容忍、下猛药,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蝇贪”问题,紧追不放、露头就打,把握运用“四种形态”,严肃进行查处,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切实保持高压态势,密织制度的笼子,让“绳贪”无处可逃。
推进基层正风反腐,是广大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更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重大责任。纪律监察机关要坚守担当,真抓真管、真管真严,力度不减、尺度不松,让党的制度层层落实,用纪律制度保障基层干部在“责任田”循规按章,履职履责,共同建设山清水秀的政治生态环境。
文/李雪梅
来源:红网
作者:李雪梅
编辑:司马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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