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砌墙堵门、挖沟断路,花样手段搞强占强拆”“重伤被鉴定为轻伤,花20万元治疗只得到2万元赔偿”……这是广东近期公布的一批涉黑涉恶典型案例中的部分细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广东坚持扫黑除恶、打伞破网、基层治理同步进行,打掉了一批涉黑涉恶犯罪集团,挖出了不少涉黑涉恶腐败“保护伞”。(9月29日 新华网)
黑恶势力是社会经济健康发展的毒瘤,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顽疾。其为非作歹的时间之长,手段之毒,影响之恶劣,确实令人发指。不打击黑恶势力,难平民愤;不除掉黑恶势力,难让民安。今年全国上下强力扫黑除恶,惩治了一大批首恶分子,也除掉了一些地方黑恶势力,民众无不拍手称快。
从近期的报道来看,不仅仅只是广东省,还有河南省公安厅指派济源公安局成立专案组,一举打掉以李含富为首的涉黑组织,抓获犯罪嫌疑人48人,查扣涉案资产5.28亿元。这个涉黑村书记李含富不仅是党委书记兼村委会主任,而且担任招商局副局长、某工业园区办公室副主任等部门要职,还堂而皇之地当上省、市、区“人大代表”,横行乡里达23年之久,被当地村民称其为“皇上”,其实是一只“披着羊皮的狼”。
黑恶势力的背后都有“保护伞”。随着打黑战役不断深入,一些保护伞逐步浮出水面。山西90多名公职人员庇护黑老大,法治不容纵恶。威海一公安局副局长主动交代充当“保护伞”问题,接受组织审查。泰安一干部违规同意黑社会组织代替政府执法稽查,收取过路费,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由此可见,对于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人员充当“保护伞”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将坚决依法依纪查处,不管涉及谁绝不姑息。
这样一来,深挖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就不会让老百姓心有余悸,就不会质疑某个“保护伞”阴魂不散,甚至还怀疑某个“保护伞”在某个政府部门机关或单位里。依笔者之见,必须从政府部门一级一级地深挖,是哪些人与黑恶势力暗中勾结、助纣为虐,非查个水落石出不可,才能给人民群众一个的交代。
“黑恶势力坐大,并不在于其本身有多大神通,而恰恰在于地方政治生态的劣化,在于官员行为的失序。”所以说,各地在深入打击黑恶势力的同时,一方面,必须深挖彻查、严厉打击“保护伞”,绝不能让其蒙混过关,更不能让其逍遥法外。另一方面,要边打边建,着力增强基层组织建设,不断稳固地方基层政权。
文/罗定坤
来源:红网
作者:罗定坤
编辑:田德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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