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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不得设置小卖部”也是教育反腐

来源:红网 作者:乔志峰 编辑:田德政 2019-03-12 16:5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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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制定的《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公布。《规定》明确,中小学、幼儿园一般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确有需要设置的,应当依法取得许可,并避免售卖高盐、高糖及高脂食品。(3月12日《南方都市报》)

中小学校内不得设置小卖部,好处有很多。首先,是维护正常的校园秩序。毕竟学校是学习的场所,而不是商业街、菜市场;其次,能帮孩子改掉爱吃零食的坏习惯,避免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毋庸讳言的是,某些学校小卖部售卖的食品并不健康,有的还混入了危害较大的“三无食品”“五毛食品”。另外,还有一个好处想必很多人都想到了:“校内不得设置小卖部”其实也能起到教育领域反腐倡廉的作用。

校园小卖部向来就是一块“肥肉”,潜藏巨大的经济利益。曾几何时,一张广西南宁某中学小卖部经营权竞拍现场图在网上疯传,引人注目的是173万元/年的成交价。有网友算账,“扣除假期和周末,每天要将近4万元的营业额才能保本。”按日用品20%的利润计算,小卖部一年的营业额要700多万元才能平本,加上人工水电等开支,营业额需达到七八百万元。学校有3000多名学生,意味着平均每人每天至少要消费10元以上。校园小卖部水如此之深,一时间惊呆众人,而业内人士则淡然表示:这并不夸张。

不管是173万的年租金,还是“平均每人每天至少要消费10元以上”,都是一个令局外人瞠目结舌的数字。实际上,只要对“校园经济”稍有了解的人,对此都不会生出太多意外。何止是学校食堂和小卖部,即使是承包某些学校的卫生清洁,可能每年就要向学校交纳数十万的承包费。为什么打扫学校的卫生不仅不收钱,反倒要交费?很简单,因为同时获得了学校废品的收购权和处理权,而由此带来的利润是相当丰厚的。

说到底,学校小卖部之所以能够拍出“天价”,还在于学校管理的封闭性,以及由此带来的经营权的垄断。学生只能在校园内的小卖部买东西、只能吃学校食堂,独家生意最好做,有长期而稳定的客源,甚至还有了较为强势的定价权和经营模式的自主性。其实何止校园内是这样,机场、高铁、景区等场所的餐饮等服务,不也曾经引发过不少关注和争议吗?

学校封闭管理,有其必要性,毕竟是教育机构,一是要保障正常的教学秩序,二是要为不谙世事的孩子把好关,以避免问题食品等给孩子带来安全隐患。如果放任自流,无疑是不负责任的。但由此也可能造成新的弊端,比如垄断经营、随意定价,会损害孩子和家长的利益。甚至,这里边还可能存在一些暗箱操作、权力寻租的漏洞。想必谁都不否认,某些学校包括食堂、小卖部经营一类的“肥差”,或明或暗地由校领导或教师的亲属独霸,外人根本无法染指,其中的猫腻不言而喻。

“校内不得设置小卖部”,从一定程度上来说,就等于铲除了滋生不正之风和腐败的土壤,让“小卖部经济”得到了遏制。但在具体落实中还是要避免“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现象,一是把好“确有需要设置的,应当依法取得许可”的审查关,不能流于形式、沦为新的权力寻租空间;二是校园内没有小卖部了,校园周边的小卖部也要严格监管,不能让某些人把校内的“阵地”转移到校门口,换汤不换药、继续玩老套路。

文/乔志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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