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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生要会煲汤,规定背后是滚烫的爱

来源:红网 作者:郭元鹏 编辑:陈乘 2019-06-09 18:1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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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州市教育局发布《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劳动教育的指导意见》和《广州市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两个文件。据了解,《纲要》是全国首份市级层面的劳动教育指导纲要,分年龄、分学段将中小学生劳动教育目标从认知性、参与性、体验性、技能性、创造性目标进行设定。其中规定,“初中生必须要会煲汤”。

值得关注的是,广州市出台的这两个“学生规定”并不是倡导性质的,而是具有刚性约束的。为了确保取得好效果,纳入了学生素质综合素质评价内容,记录到学生档案里。

规定最引人注目的就是“劳动规定”和“技能规定”了。广州市教育部门将“劳动技能”依据孩子年龄进行了划分,具体来说就是依据孩子的年龄阶段,制定了比较强硬的规定。什么年龄阶段必须“会洗碗”,什么年龄阶段必须“会做饭”,什么年龄阶段必须“会煲汤”……

一部分市民认为,可以倡导孩子做家务,而不应该如此教条。一部分市民认为,孩子生活环境不同,掌握的劳动技能也不可能相同。有的孩子生活在普通家庭,他们“学会煲汤”没有问题。而有的孩子生活在豪门之中,家里本来就有保姆,父母都不会做饭,何必非逼着孩子“学会煲汤”?

也有市民似乎比较理智:孩子十分忙碌,做作业需要到深夜,尤其是到了高中阶段是“三更灯火五更鸡”,哪有时间“学习煲汤”?即便有“学习煲汤”的时间,也不见得就能“学会煲汤”?再说了,将“学会煲汤”纳入素质综合评价,甚至会影响到学业水平鉴定是不公平的。考核学生就应该“考核学习成绩”,而不是考核其它。听着似乎也是理由满满,其实也是一种极端观点。

曾经,做饭穿衣是我们的一种生活技能,不管是女人还是男人,都能够在饭桌上“露一手”。而如今能够“露一手”的人已经很少了,那种“出得厅堂下得厨房”的人更是少之又少了。前几天媒体有一篇报道,说是某地的一位年轻人,一年叫外卖的次数在900次,几乎天天是吃外卖过日子的。劳动技能的缺失,生活能力的缺失足见一斑。

随着社会分工的细化,城市生活节奏的加快,再加上学生学业较重,家长对劳动教育观念不足,导致中小学生劳动机会减少、劳动意识缺乏,出现一些学生不会劳动、轻视劳动、不珍惜劳动成果的现象。

初中生要会煲汤,强硬的规定背后是滚烫的爱,这规定不过分。

文/郭元鹏

来源:红网

作者:郭元鹏

编辑:陈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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