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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治“校闹”须综合施策

来源:红网 作者:吴睿鸫 编辑:田德政 2019-08-21 16:4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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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0日,教育部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教育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五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完善安全事故处理机制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意见》。该《意见》构建了治理“校闹”的制度体系,进一步保障学校安心办学。(8月20日 澎湃新闻)

因学校安全事故等频频引发“校闹”事件的当下,教育部联合四部委隆重出台这项公共政策,显得尤为及时与必要。《意见》有很多亮点值得期待,比如,明确了8种“校闹”行为,同时,通过联合惩戒机制,对实施“校闹”、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人员实施惩戒;还有,《意见》明确禁止不顾法律原则的“花钱买平安”行为,责任明确前,学校不得赔钱息事等等。

然而,尽管这项制度安排比较全面、针对性较强,但要想根治医治“校闹”频发,还须多管齐奏,综合施策。首先,制定相关法规,真正做到有规可依。虽然教育部早在2002年就出台了《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但由于这项制度颁布时间较早,没有与时俱进,对校园安全事故定义、以及校园安全事故内涵和外延,并没有明确界定,包括后续调解,理赔等方面都存在真空。所以,教育部门应尽快修订这项公共政策,通过厘清校园责任事故的概念、内涵与外延,科学界定学校、家长及其他责任主体间的责任,让裁判学校安全事故时,有规可依。

其次,架构具有权威性的第三方调解机制。虽然《意见》中强调第三方机构在纠纷化解中的作用,规定各地可以建立学校安全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制度,构建公正、便捷的处置机制,但笔者以为,这种调解机制仍有可探索扩展的空间,比如,成立政法、教育、公安、司法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并吸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参加的“家校纠纷调解中心”,架构学生伤害纠纷第三方处置体系,统筹协调解决“家校纠纷”问题,此种具有权威性的调解机制,有利于化解纠纷,从而阻断把‘闹’作为与学校博弈、获取更大利益的伎俩。

最后,建立多元化理赔机制。在公共财政支持学校责任险的基础上,设立学校综合险,将各种学生事故全部纳入保险范围,并适度提高赔付标准,学校引导学生投保意外伤害,财政丰赢的地方,可以尝试建立学校安全赔偿准备基金制度,通过多元化的理赔渠道,为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的救治和赔偿提供制度性兜底,将学校从“校闹”中解脱出来,最终实现“不闹也赔”。

文/吴睿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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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吴睿鸫

编辑:田德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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