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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来为老师举起“戒尺”解除后顾之忧?

来源:红网 作者:​徐林生 编辑:田德政 2019-09-14 16: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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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明确提出教师有教育惩戒权。“尚方宝剑”既出,新学期,老师们敢于举起“戒尺”吗?记者采访了解到,他们对实施惩戒仍然顾虑重重。(9月13日工人日报)

顾虑一,来自学生家长。面对违纪学生,老师放任不管,熊孩子会得寸进尺,破坏教学秩序;举起“戒尺”,不管惩戒得当与否,有的家长总是不依不饶。顾虑二,来自学校。因老师惩戒学生,造成家长“校闹”时,学校为息事宁人,经常偏袒学生。顾虑三,来自教育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出于平息舆情需要,往往从重处罚教师。顾虑四,来自舆论压力。媒体切入关注相关事件后,容易挑动公众敏感神经,陡增各方理性解决问题的难度。

面对不容回避的现实,教师们陷入两难境地。举起“戒尺”,怕稍有不慎就“引火烧身”;对熊孩子违纪“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又有违教书育人初衷。不必讳言,当下校园,明哲保身哲学流行,教师不愿、不敢惩戒学生已成普遍现象,哪怕学生做了很出格的事,也不敢出手惩戒,生怕学生“想不开”走极端。

中央文件“明确教师惩戒权”,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必要性。把“戒尺”还给教师,让他们敢于惩戒“熊孩子”,已成社会各界普遍共识。但是,如何顺利落实,考验各方智慧。一方面,有关部门需要细化“惩戒”标准,以利落地执行;一方面,教师心中要自有“戒尺”,惩罚得当,以达育人为限;另一方面,教育主管部门、学校、家长、媒体舆论,必需为教师行使教育惩戒权,创造宽容、理性、公平的社会环境,为他们举起“戒尺”解除后顾之忧,不应动辄上纲上线,或小题大做,或一味和稀泥,令教师们流汗又流泪。

恩格斯说过,任何社会问题都是“力的四边形”互相影响的结果。教育惩戒权的有效执行,需要各方均衡发力,同时作为,否则,只能成为“空中楼阁”,看起来很美,但无法真正“落地”。

文/徐林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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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徐林生

编辑:田德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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