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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新生放弃入学:现实当有“两全”机制

来源:红网 作者:默城 编辑:张瑜 2019-10-09 21: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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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院拟取消郑某等69名研究生入学资格,现将名单公示如下。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工作日内联系研究生培养办公室……”9月29日,湖南大学研究生院的一则公示引起社会各界关注。这则公示称,有部分研究生新生因出国、工作等个人原因申请放弃入学资格,另有少数新生逾期未报到,共计69人,湖南大学研究生院拟将取消这69名2019级研究生入学资格。

面对此事,舆论场上众说纷纭。支持者认为,录不录是学校的权利,读不读则是学生的自由,无可厚非,作为学生来说,有选择自己未来具体方向的权利。而反对者则认为,这种行为不仅危害到高校的招生秩序,还会造成高校教育资源的浪费,而且,对于那些没被录取的考生来说,也是不公平的,应该引起教育主管部门的重视

其实,就此事而言,无论是支持还是反对,都是有相应的道理和依据,不能一棒子打死。尤其是在法律法规层面对高校新生这种“录而不读”行为还没有相关制约条款的情况下,寻求学生选择权利与维护高校招生秩序、避免教育资源浪费这两方面的现实兼顾,便是唯一的践行路径。也就是说,对于这种矛盾纠结,现实当积极探索“两全”机制。

对此,河南省曾有过相关探索,只不过是针对于高考生而言的。据媒体公开报道,2018年7月,河南省招办相关负责人对媒体称,2018年录取后不入学实际就读等造成招生计划浪费的,2019年报名参加高考将限制其填报志愿的学校数量,在实行平行志愿的各批次,仅允许其填报志愿的学校数不超过两个;另外,考生失信事实将记入其个人诚信档案,在普通高招录取中向高校提供,高校作为对考生品德衡量的依据,可以拒绝录取失信考生。

正如赞成者说的那样,这样做能够有效遏制学生失信情况的发生,可以倒逼学生认真填报志愿,对自己填报的志愿更加负责。但问题在于,将纳入征信来捆绑学生报考的选择权是否合理?

我们要知道,凡是有多重选择的学生,在填报志愿的那一刻,完全不知道每一项选择的结果。如果因为征信的缘故,让有其他选择的学生在填报志愿时犹豫甚至是放弃填志愿的这一选择,那学生自由选择的权利便会受到伤害,对学生也有不公平之嫌。这样的情况并非不可能,万一都录用了,又更倾向于出国读书,那“失信”的标签就贴上了,而这标签甚至还可能影响学生之后的受教育机会。可见,这样的方法,并实现不了两全兼顾的诉求。

那要怎么做才能实现两全?其实并没有那么难做到,无论是高考还是考研,在拟录取时,都可以形成一个“二次确认”机制。说白了,就是在确定录取的那一刻,再次确定考生的选择,这一选择主动权完全在考生身上,要知道,这个时期学生其他选择的结果已基本出来,大多都可以做出选择判断,如此,便是对学生选择权的维护和尊重。

如果选择就读,便可以形成一个契约机制,如果这一次确定之后,结果还没有去报道,那便要发挥征信机制的作用了,这一点也要在二次确认时沟通清楚和确认明白。如果选择放弃,那相关学校便直接将其从录用名单划去,没有后悔的机会,随后便可以统一启动补录机制,这样时间上也来得及,也符合程序正义。

如此,学生的选择自由能相对实现,而学校的招生秩序也不会被打乱,更能极大程度避免教育资源的浪费,也能给那些候补考生一个交代。可以说,这样的机制既是人性化的体现,又兼顾了制度的规范性,真的是一举两得,属于相对“两全”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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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默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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