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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闹大才解决”早该寿终正寝

来源:红网 作者:​李洁 编辑:田德政 2019-10-16 16:0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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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纪委监委查处并通报了区国土资源部门懒政怠政典型案例,区国土资源局地籍股股长张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安乐镇国土资源所所长赵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调离工作岗位。(10月16日《中国纪检监察报》)

为了改正《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土地使用者”一栏名字中的错字,洛龙区安乐镇村民李某往返有关部门近20次,奔波20余天,却一直得不到解决,无奈之下,选择在网上发布帖子吐槽,相关部门才予以纠正,唏嘘之余引人深思。

近年来,类似这样的情况是时有所闻。去年,19岁贵州女孩被室友及三名男子砍伤,求助警察一个月有余仍没有消息,无奈之下,该女子选择网络发帖,通过网络的力量让事件曝光,可没想到微博一爆料,仅仅一天涉案人员全部到案;今年3月,安徽霍邱县范桥镇的屠纪品向记者反映,称当地镇政府拖欠他两万多租车款,至今未支付,在舆论曝光之后,“难题”一下得到了解决……这些似曾相识的案件,都有一个共性,那就是问题“闹大才解决”。

“闹大才解决”暴露了部分干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问题。解决问题,理应和群众闹不闹,闹得大小没有丝毫关系,而是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办事,但一些干部头脑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严重,对群众冷暖漠不关心、麻木不仁,对群众的难事、麻烦事等是能拖就拖、能推就推,让群众“跑断腿”却办不成事。问题闹大了,方方面面关注了,可能影响到他们的“官帽”前途了,他们心慌了,才匆匆忙忙去为群众办理。

法治社会,依法办事是必然选择。“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不闹不解决”的思维方式,让事情偏离了法律的轨道,增加了社会治理成本。而且事情“闹大”的过程,不仅是政府形象和公信力受损的过程,也是怨恨心态逐渐累积的过程。更有可能误导少数民众采取“大闹”方式来维护合法权益。这对个人、政府部门都是“双输”的。

“闹大才解决”早该寿终正寝了。群众利益无小事,只要是群众的困难问题,不论大小,不论群众闹不闹,政府职能部门都应该义无反顾,及时去为他们解决,用实际行动去增强群众的获得感,而不是等到闹大才去为他们解决,这样的“慢三拍”会伤害群众感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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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洁

编辑:田德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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