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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酒疯子”还须执法“动真格”

来源:红网 作者:​安星予 编辑:田德政 2019-10-30 19:1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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辱骂民警,打砸验证设备,对试图劝阻的人员拳脚相向。近日,一名男子在广东深圳沙头角边检站关口接受查验时因醉酒闹事,最终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7日。类似的涉酒警情每天都在上演,不少醉酒者在酒精的刺激下,情绪亢奋、失控,寻衅滋事、打人毁物,甚至妨害公务、袭击警务人员,此类警情现场处置较为棘手,处置难度大,让不少基层民警有苦难言。(10月30日 《法制日报》)

“喝酒前他是世界的,喝完酒世界是他的”。现实生活中,涉酒警情的处置现场可谓“无奇不有”且“异彩纷呈”。试问一线民警面对思维行为混乱、情绪亢奋失控的醉酒者时,执法难度有多大?昏睡不醒、寻衅滋事、妨碍公务、暴力袭警几乎成为了现场处置的“常规戏码”。而由于酒精刺激,醉酒者本身攻击性和暴力性都高于正常人,这更进一步增加了民警与当事人正常沟通处置的难度与风险,在这种“危险系数”极大的情形下进行现场执法,基层民警“被误伤”更是成了“家常便饭”。

正是“酒后高歌且放狂,不得多时住醉乡”。如果有比涉酒警情更让一线民警头痛的,那一定是在执法过程中遇到了“酒疯子”。即便是出现当事人昏睡的情况,执法过程最短也要需要两三个小时,若是出现滋事甚至袭警情况,这个“一边醒酒一边办案”的执法过程恐怕要“通宵达旦不舍昼夜”了。强行与安抚并用,劝导与强制共存,由此可见,“转角遇到酒疯子”已经成为了一线民警日常执法的难点所在。

实际上,“酒疯子”的“大型撒酒疯直播现场”不仅严重阻碍了正常执法的进行,更是办案民警人身安全的潜在威胁。由此,单纯依靠一线民警的“高容忍度”来为“酒疯子们”醒醒酒是远远不够的,要形成处置震慑,还须执法“动真格”。

首先,要在准确判断当事人醉酒状态的情况下,迅速进行分类处置,把握执法尺度。对于确实存在严重暴力倾向的当事人,必须果断采取强制措施,这不仅是保障醉酒者人身安全重要手段,更是保护周边民众人身安全的必要举措。在此过程中,要灵活协调增援警力、救护单位等部门,争取在最短时间内平息警情。

其次,在醉酒警情处置过程中,民警必须对整个执法过程进行拍摄留存,特别要对涉酒人员身上的伤情、抗拒民警执法、强制约束带离等环节进行现场登记和重点固定,这不仅是完善规范执法过程的重要环节,更是保护办案民警自身合法权益的关键所在。此外,可将涉酒警情的处置步骤固化下来,根据实际情况按部就班地进行现场执法操作,避免现场处置杂乱无章,失去分寸。

最后,各地应积极探索警医联动机制,厘清职责分工。可在医院建立专门的警务醒酒室或醒酒中心,在对当事人进行审讯前,采取专业醒酒手段,改变以往依靠办案民警“人工醒酒”的方式。这不仅有助于案件的迅速办结,更从根本上保障了醉酒人员的人身安全,极大的规避了因医疗条件有限或醉酒者因饮酒过量突发其他疾病的风险概率。

除此之外,法律法规应在现有基础上做进一步完善。鉴于涉酒警情的特殊性和常发性,可将强制醒酒纳入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对于被强制醒酒人员应当予以相应的行政处罚,加大其违法成本,亦是让“酒疯子们”迅速清醒的一剂“醒酒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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