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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水道吞噬儿童拷问公共安全管理

来源:红网 作者:​程汉鹏 编辑:田德政 2019-11-10 16:2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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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9日中午,武汉光谷大道武汉传媒学院附近一个施工工地,一名10岁左右小男孩掉进下水道井坑。事发后,当地消防、公安等部门立即展开救援。经过数小时救援,小孩被打捞上来,但是已经死亡。据了解这名小孩差20天十岁,是家里的独子。目前事故原因正在调查。(11月10日《新京报》)

下水道井坑虽小,但人命关天。一个看似不起眼的窨井,却关联着很多群众的生命安全。如果井盖质量不过关、或者损坏后不能得到及时维修、施工过程不重视下水道井坑安全管理等等,就会变成大隐患。而这次,武汉男童掉入工地井坑死亡,再次警醒我们:我国城市公共设施存在多少安全隐患?“夺命井”还要夺去多少无辜生命?

毋庸讳言,无论是武汉还是其他地方,近年来因井盖缺损引发的不少悲剧是刻骨铭心的,而每每出现类似事件后,各地管理单位和有关部门也都表示加强这方面的管理措施。但存在的缺憾是,包括各地窨井管理都属多头管理,效率低下,各自为政,相互之间缺乏统一协调。像记者从武汉市城管部门了解到,出事检查井为在建绿化带内污水井,目前由武汉东湖高新区建设部门和水务部门处置。而出事的井坑被人用废弃的共享单车遮挡,现场没有明显的警示标志,事发当晚井坑仍无井盖。这直观说明有关部门联动反应不快,尚未形成快速应急和处置机制。

而我们知道,一座城市不仅有污水井,还有供电、煤气、自来水等部门的窨井,一旦发生沉陷、周边破损、井盖缺失和被盗等问题,不能及时修复,会带来很大安全隐患。因此,强化窨井管理、维护城市安全绝不是哪个部门“单打独斗”可以实现的,还需编织制度安全网。像排除城市公共设施隐患,必须加强检查力度,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人。有专家建议,应建立公共设施安全勘查制度,提高监管效力。还有专家建议,可将有关设施进行编号,分包给监督员,使每个设施都有专人监管。还可效仿“绿色认养”,让一些单位或个人对自家门前的公共设施“认养”监护,发现问题及时通报。这些都不无道理。

保障城市公共设施安全,还可从技术上进行人性化改进,在公共设施的设计和建设中,充分考虑使用者的安全性和舒适方便性。事实上,很多公共设施的安全隐患是完全可以通过技术措施来解决的。例如,可在井盖下方设置钢丝护栏,这样即使行人踩翻井盖,也不至坠落井下或伤亡。另外,有关部门应建立相关安全管理措施,协调各单位和部门一起发力,为城市窨井编织制度安全网。特别是要改变“各自为井”、多头管理的囧境,明确责任追究,迫使窨井管理者担起安全责任来。另外,还需采取加大投入、增加无线监控和常态化跟踪等措施对窨井实施安全管理。

公众的诉求,是我们工作努力的方向;责任的虚置,无异于漠视生命。井盖伤人、害命事件其实还是一个相关公共管理不到位、不完善的问题。其实,管好窨井并非难事,关键是要将管理责任真正落到实处,使每个环节都有专管之人、每个人都有专管之责,建立健全良好的长效管理机制,城市的安全才能没有漏洞,隐患才能及时消除,我们的生活空间才能安全无忧,井盖缺损这样的安全隐患才不会成为公共安全之痛。

来源:红网

作者:​程汉鹏

编辑:田德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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