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抓嫖抓错人还索回赔偿,节操去哪儿了?

来源:红网 作者:​李蓬国 编辑:田德政 2019-11-10 19:40:26
时刻新闻
—分享—

11月7日,张先生称9月15日晚,他被唐山市越河派出所民警误认成嫖客被控制住院一个月。一份盖有唐山市公安局开平分局公章的书面文件显示,涉事派出所民警将张先生查控后排除其违法嫌疑,由派出所补助其9万元。11月9日,张先生告诉记者,因他对外透露此事,警方要求他归还9万元补助,若协议已不作数,他要求警方立案并查看事发监控。其提供的录音中,被指认为开平分局工作人员的男子称“立案需要找上级机关审核。”(11月10日《新京报》)

抓嫖抓错老人还把人打伤住院,赔偿9万元又索回,说是因为老人对外透露了。如此一连串奇葩的情节,居然发生在唐山警方身上,真是荒唐透顶,简直连节操都不要了。

63岁的张先生在家门口无故被闯进来的三个警察按倒在地,他们用脚踩住张先生的脸和脖子,指称他是“嫖客”。张先生说:“我用手指着我家说,你看那就是我家,还亮着灯,我是在家里洗澡,我手里还攥着一把家钥匙,但他们根本不听我说。”

且不说抓嫖抓错了,就算抓对了,也不能一上来就暴力执法,用脚踩住老人的脸和脖子吧?这难道不是对公民人格的羞辱吗?涉事警方接着将张先生押进附近的洗浴中心,还给他喷辣椒水。老人没有反抗或袭警,警方凭什么给人喷辣椒水?还有没有王法?

更加气人的是,他们还打人。张先生在不到一个小时被打4次,几近昏迷后被搀扶进一间屋里,只剩下喘气。张先生表示,自己被打得几乎不能动弹,要不是自己喊“抓错了”,要不是他的短裤内的手术疤痕被看到,估计这条老命就交待了。如此恶意殴打老人,这难道不是故意伤害吗?

直到此时,才有领导出面说是误抓打错人了,当场向他道歉。随后张先生身体不适前往医院治疗。根据他提供的唐山市人民医院诊断显示,其全身多处软组织伤。张先生一个月后才出院,“直到现在,我的左胳膊还疼得抬不起,左脸颊和肩膀上还有淤青。”

张先生夫妇为此前后多次到越河派出所询问处理进展,还找到开平分局,从信访、督察部门到局长、政委都见了,但几次协商未果。张先生的妻子表示,在与开平分局的对话中,警方并不认同“打”了老伴,而是称之为“控制”。后来,警方与张某夫妇签订协议,同意赔偿9万元,但并没有承认误打,没有道歉,更没有惩处责任人,甚至连张某夫妇要求做伤情鉴定也没有答应。

涉事警方抓错人,打错人,导致被打者严重受伤,住院一个月,结果,警方却以赔偿私了,连个正式的道歉都没有,还把打人说成“控制”,真是不要脸到家了。而且,警方没有将打人者绳之以法,没有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更是包庇偏袒。

还有更让人无法理喻的。11月9日,张先生告诉记者,因他对外透露此事,警方要求他归还9万元补助,若协议已不作数,他要求警方立案并查看事发监控。其提供的录音中,被指认为开平分局工作人员的男子称“立案需要找上级机关审核。”

警方赔偿的9万元,只能理解为赔偿张先生的医药费和精神损失费,岂能视作“封口费”?涉事警方执法违法,故意伤人,却只想着大事化小,不许受害人对外界说,还有脸索回“封口费”,这种无底线的操作,暴露涉事警方毫无节操可言,更无法律意识可言。

总之,此事暴露在一些地方执法部门,法律只是摆设,执法违法可以理直气壮,官官相卫也可以理直气壮。依法治国不允许有法外之地,应该以零容忍的态度严查此事,严惩有关人员,给无辜受害者和社会一个明白的交代。

来源:红网

作者:​李蓬国

编辑:田德政

本文为红辣椒评论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hlj.rednet.cn/content/2019/11/10/6194478.html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红辣椒评论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