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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趁节打劫”当依法惩治

来源:​红网 作者:​唐剑锋 编辑:田德政 2020-01-27 16:2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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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居住在一座省会城市的高档小区。这座小区,新建不久,周边的服务网点相比还不是很健全,我常去一家知名的连锁店去理发,用现金理一次发30元,普普通通的那种,只理发,不刮胡子,没有其他服务项目。预存300元,理发优惠10元,也就是理一次发20元。

小外孙子今年两岁多一点,不到两岁半。过年了,他姥姥说,给他理理发,腊月二十七这天晚上,我们带小外孙去理发,这家连锁店一位服务生告诉我们,春节期间理发涨价了。原本可以享受优惠20元理一次发,春节期间变成50元理一次发;如果没有预存款,理一次发,就是60元。周边就这一家理发店,在强势的商家面前,我们只好认头痛、认“挨宰”。

怎么商家可以说涨价就涨价?明代著名作家吴承恩先生在《西游记》第十六回中,用了一个词,叫做“趁火打劫”;据说,吴承恩先生是第一次使用“趁火打劫”一词的人。吴承恩先生这样写道:“正是财动人心,他也不救火,他也不叫水,拿着那袈裟,趁火打劫,拽回云步,经转山洞而去。”《现代汉语词典》上,对“趁火打劫”一词,是这样解释:指趁人家失火时去抢劫。怎么看,怎么想,这家理发店的做法,都与“趁火打劫”颇为相像;只不过这一次不是“失火”,而是过年。借过年前理发的习俗,打每一个理发人的劫。

如果这里还有第二家理发店,我节后一定不会再去这家趁节打劫的理发店去理发;可是,在周边偌大的地方,没有其他的选择,也只好任由理发店宰割了。我不知道对这样不法的商家,是不是该有市场管理部门或物价管理部门出来管制一下?我不知道像这样的随意涨价行为,就是市场经济体制下应有的一种现象?我不知道消费者咋就这样软弱,面对商家的强势涨价竟找不到一个“说理”的地方?有人说,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如果是这样,趁节打劫现象是不是就是一种“垄断”行为?是不是就是不对等竞争?如果是这样,就该有人出来管。

面对强势的商家,消费者要主张消费权益不受侵犯,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情。没有政府有关部门、市场管理部门或物价管理部门出来管制,不法商家,就会利用消费集中的时间节点,想什么时间涨价就什么时间涨价,想涨多少就涨多少。没有法治管制的商业行为,就会随心所欲,就会由着自己性子来,趁节打劫并不是他们侵害消费者利益的唯一手段。消费者自身很难自我保护消费权益不受侵犯,没有政府相关部门站出来主持正义,消费者就是弱者。

近日,“新型冠状病毒”肆虐,市场上口罩告缺。腊月二十八的那天,我跑了几家药店,口罩和相关防护用品,都已售光;我真担心,在“新型冠状病毒”肆虐期间,也有人像这家理发店一样,对口罩和相关防护用品,或涨价或囤积,发“病毒”肆虐之财。为维护正常市场秩序,为保障市场繁荣稳定,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安全权益,政府有关部门,应表现出担当。不要相信商家的自律,在巨大的市场机遇面前和利润面前,法治手段比自律更管用。

在职业道德、商业道德方面,强化自律,强调自律,很必要;如果没有强有力的监管介入,没有法治作为“紧箍咒”,自律就靠不住,也不可靠。对于诸如这家连锁店“趁节涨价”的做法,如果消费者投诉无门,有关部门又“不见民举就不纠”,就是纵容他们的任性行为,其涨价行为不但不会节制,甚至会变本加厉。

对付趁节打劫的商家,最好的做法,就是依法惩治,这样才能长记性。从而,把心思用到正道上,不再动趁节或灾害之际打劫的歪脑筋。如果视而不见,就等于纵容;纵容的结果只能让他们越有钱越有势,越有恃无恐,明目张胆宰割消费者,垄断一方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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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唐剑锋

编辑:田德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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