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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费不停供”政策要口惠实至

来源:红网 作者:江德斌 编辑:张瑜 2020-03-04 22:0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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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各地的电业部门正在用实际行动抵抗省市支持企业缓缴电费的政策。”3月2日,山东青岛一家上市公司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13天前,山东省发文企业用电“欠费不停供”,但是电力部门却在催缴电费。山东省的“欠费不停供”政策并没有规定企业缓缴电费可以不缴纳滞纳金,而滞纳金的年利率非常高。企业为了不缴纳如此高额的滞纳金,只能按时缴电费,而优惠政策“看得见够不着”。(3月3日《证券时报》)

从理论上来讲,“欠费不停供”是一项好政策,其体现了政府对企业的支持态度,能够缓解企业的经营压力和现金流紧张,降低用电、用气负担,将资源和精力全部投入到抗疫之中。可是,山东省的“欠费不停供”政策并未完全落实到位,由于没有免除缓缴电费的滞纳金,令其成为一项悬空政策,企业看得见却够不着,依然需要按时缴纳电费,导致优惠政策沦为镜花水月,企业空欢喜一场。

此前,山东省政府发文规定:对企业从事经营活动所需的用电、用气、用水等,实行“欠费不停供”措施,疫情结束后3个月内由企业缴缓缴的各项费用。显然,按照政策,企业无需顾虑电费、气费问题,等疫情结束后再缴不迟。这是基于疫情期间,很多企业无法正常开展经营,造成收入不稳定、不确定,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生存问题,因此采取“欠费不停供”优惠政策,以冲抵疫情风险,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但是,该政策未考虑到电费滞纳金问题,使得政策口惠而实不至。据电力部门规定,当年欠费部分,每日按欠费总额的千分之二计算;跨年度欠费部分,每日按欠费总额的千分之三计算。如果是当年欠费部分,滞纳金的年化利率为73%,堪比高利贷,企业哪里承受得了。而且,等疫后补缴电费时,企业需要将滞纳金一并缴上,否则就停电,这样一来会造成经营中断,企业更加不敢迟缴了。

从电力部门的反馈信息亦可知,不管企业或部门与疫情有多密切,最多电力部门可以做到“保供应”,但违约金必须要缴纳,最多是延后缴纳违约金。显然,政府的“欠费不停供”优惠政策欠考虑,事先未与电力部门协调好,没有将滞纳金“尾巴”一并砍掉,导致缺乏实际操作性,令政策最后沦为一纸空文。当务之急,政府应尽快补上这个漏洞,要求电力部门取消滞纳金,才可确保“欠费不停供”优惠政策顺利落地。

疫情给我国社会经济造成重大损失,部分企业损失尤其惨重,各地政府为了支持企业,推出了各类“减负”政策,但有些政策过于空洞,有名无实,非但不能帮助企业“减负”,反而增加更多烦恼。因此,政府在出台优惠政策之前,应广泛征求企业意见,将政策做细做实,保证能够执行到位,并配备好量化核算指标,真正实现“减负”效果,让企业切实享受到优惠,以支持企业保供抗疫、共克时艰。

来源:红网

作者:江德斌

编辑:张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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