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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隔离费宜由公共财政埋单

来源:红网 作者:​吴睿鸫 编辑:田德政 2020-03-08 20:2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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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浠水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3月7日发布《关于我县洗马镇代收“火神山”参建人员隔离期间隔离费用的情况说明》称,近日,浠水县洗马镇两名参建武汉“火神山”医院的建设者,在网上发布返乡后的集中隔离费用证明图片,各大媒体纷纷转发,引起网民广泛关注。(3月8日 澎湃新闻网)

近段时间以来,“天价隔离费”在各地接二连地出现。先是,某地小区规定租户不得返回,如不听劝阻将集中隔离,并缴纳每天800元、14天共11200元的高额隔离费用;紧接着,一对夫妻在陕西省靖边县一家酒店结束为期14天的隔离,被告知要缴纳6000多元的食宿费。如今,“火神山”参建人员再次出现收取天价隔离费的重大公共舆情。

那么,疫情期间,像类似的酒店隔离费,到底该谁埋单呢?《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对已经发生甲类传染病病例的场所或者该场所内的特定区域的人员,在隔离期间,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对被隔离人员提供生活保障。虽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纳入《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但国家卫健委1号公告明确指出,这种病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六条,也明确了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流行病学调查、传染源隔离、医疗救护、现场处置、监督检查、监测检验、卫生防护等有关物资、设备、设施、技术与人才资源储备,所需经费列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此外,国家财政部、医保局和卫生健康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保障工作的补充通知》明确除了确诊患者,疑似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就医地制定财政补助政策并安排资金,实施综合保障,中央财政视情给予适当补助。显然,这意味着,参照这些现行法律条款,包括最近出台的国家公共政策,疫情期间,酒店隔离费由地方财政来支付,并不存在任何制度性障碍。

坦率地讲,对于类似隔离场所而言,大都是政府指定地点,采取集中隔离,倘若让疑似患者统一支付天价食宿费,不仅会增加低收入者隐瞒病情与行程的潜在风险,也会让更多疑似病人“躲猫猫”,从而加大了疫情防控风险。

此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作为新中国成立以来传播范围最广,防疫难度最大的疫情,属于重大公共卫生事件。集中隔离作为公共卫生事件的重要环节,其属性也注定姓“公”,既然姓“公”,那么,由各级地方财政来承担这笔费用,也符合疫情防控的公平与正义。

当然,国家与地方政府的职能部门,对那些故意隐瞒病情与行程,不配合隔离,甚至造成恶意传播疫情的人员,费用必须让这些人独自承担,这不仅是对违法犯罪分子的经济惩罚,也符合公共财政的伦理属性。

来源:红网

作者:​吴睿鸫

编辑:田德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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