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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就业率“注水”为何屡禁不止

来源:红网 作者:连续 编辑:张瑜 2020-09-11 20:5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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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组部、人社部等七部门近日印发《关于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推进行动的通知》,规范就业协议签订,高校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约,或劝说虚假签约。(9月11日 中国新闻网)

这样的规定早已不是新闻,教育部几乎每年都会强调就业四不准,其中就包括这一条。例如,2019年教育部发布22号文,强调学校不能以任何方式强调高校毕业生签订三方协议或者劳动合同。然而每到毕业季,高校强迫毕业生签约或劝说虚假签约的现象依然存在。

就业协议关系到高校的就业率,就业率就相当于学校的KPI。企业员工的KPI低了,那员工有被解雇的风险,高校也是一样。对于就业率低的专业,每年都会有通告,甚至有被撤销的风险。而且,就业率一直是评教高校综合实力、培养质量的重要标准,其重要性对高校不言而喻。

现行的就业率统计方法,分为初次就业率和最终就业率两个统计时间点。初次就业率于每年9月1日统计,最终就业率于每年12月31日统计。但在实际操作中,初次就业率受到学校高度重视,而最终就业率就没那么被重视了。

学生毕业时间一般在每年6、7月份,跟统计时间相比最多只隔了3个月,时间相当紧迫,再加上来自上面的压力,因此每到毕业季,辅导员为完成学校下达的任务,会积极联系毕业生督促其就业,要求其提供就业证明材,随后就有了为了“就业”而草率签约,甚至“假签约”等现象。

从国家的角度来说,自然希望了解真实的大学生就业情况,可层层压实下来后,各级政府都需要“业绩”,也都不希望落在最后,所以就造成又要实际数据又要保就业率的矛盾现状。学校当然也希望自己的学生受到市场认可,能100%就业最好,毕竟,如果就业率太低,一方面会在各种评估中失利,还有一个重要问题就是影响招生。

此次中组部、人社部等七部门印发《关于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推进行动的通知》,再次加强监督力量,或许能有一定作用。但是,从长期来看,只要对大学的考核标准还是以就业率来计算,那么,强迫毕业生签约,或劝说虚假签约,就还会一直存在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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