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惠水县农民工杨昌茂在建筑工地因工受伤,聘请律师后,拿到180万元的赔偿款。但是律师根据双方代理合同,拿走了90万元作为律师费。此事日前经媒体报道后引发舆论热议。(12月25日 中国新闻网)
农民工杨昌茂在建筑工地受伤,颈6椎爆裂性骨折,颈脊髓损伤,瘫痪在床,需要承担较高的医疗费。无奈,这名农民工起诉了用人单位,并委托律师打官司。最后,官司倒是赢了,但拿到180万元的赔偿,却被律师拿走了一半。
律师为案件诉讼付出了精力和时间,当然有权获得律师费,这无可厚非。但是,你拿走人家90万元的律师费,这是不是太多了?从律师费与赔偿款的比率来看,说它是“天价律师费”,也不为过。所以,这件事经媒体曝光之后,引发网友热议:大多数人都认为,该律师缺乏人文情怀,不该拿那么多。
涉事律师应该拿90万元律师费吗?律师回应说,这是他们和杨昌茂之间的约定,对方同意且签署了委托书,90万元律师费不违反法规。原来,杨昌茂没钱事前支付律师费,只得和律师签署了风险代理的委托合同。合同中也有这样的规定——赔偿额在90万元以上的,甲方(杨昌茂)只收90万元,其余全部归乙方律师事务所收入。法院判决180万多的赔偿,律师自然就可以拿到90万的律师费了。
这样看来,律师拿90万元律师费,似乎遵守了双方的约定,没毛病。不过,国家司法部门考虑到工伤职工属于弱势群体,在出台的《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禁止律师对工伤赔偿案件实行风险代理收费。事实上,国家司法部门做出这样的规定,一方面是同情弱势的工伤职工;另一方面,律师精通法律知识,对工伤赔偿额更具有前瞻性,这对发起诉讼的工伤职工不利。
工伤案件序十分繁琐,律师需要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需要较高的代理费。但是,既然《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了不能对工伤案件采取风险代理,那么,在这起案件中,律师就是明细违反了规定。事实上,此类案件的风险代理在现实中很普遍,这是因为,受伤的职工没有足够的钱打官司,没办法承担律师费,只能听从律师的“建议”,签署风险代理的委托合同。
当然,受伤且贫困的职工,可以申请国家法律援助。可是,有些人想不到这样一点,特别是法律意识淡薄的农民工;再者,法律援助的资源有限,并非人人都可申请到。既然风险代理有存在的基础,那么,与其一刀切地杜绝,倒不如修改法规,让代理费控制在合理的范畴。
律师费占赔偿款一半,而且数额巨大,农民工一方的确难以接受。笔者以为,国家在加大法律援助的力度之外,用合理的百分比来限制风险代理费,这将利于农民工工伤诉讼,维护自身权益。
来源:红网
作者:黄齐超
编辑:化定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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