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胡建兵
不少已领取“就地过年红包”的外来务工人员咨询,如果在春节期间离杭结果会怎样?杭州有关部门答复:如果申领人在2月11日-17日期间离杭,请务必在2月26日前主动退还补助资金。如在事后核查中发现承诺信息与事实不符的申报单位和个人,一经核实,将取消政策兑付资格,依法追缴补助款项,并记入失信记录;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应法律责任。(2月9日《杭州日报》)
今年春节,出于防疫的需要,各地都倡导“就地过年”。为了提高人们“就地过年”的积极性,多地向“就地过年”的外地人员发放“就地过年红包”。
拿了“就地过年红包”,却偷偷地溜回家,这种做法看似聪明,实际上极不聪明。毕竟,现在科技已十分发达,有没有留在原地过年,只要查一查绿色“健康码”就知道了,是不可能糊弄过去的。
杭州有关部门的回复,给那些既想拿“就地过年红包”,又想“回家过年”的人提了个醒:千万不能为了蝇头小利而失信。试想,一旦为了这点钱而被列为“黑名单”,那可能对自己以后的工作和生活都会造成严重的影响。
“就地过年红包”,是发给“就地过年者”的,也就是说,只有“就地过年”的人才能享受这一福利,不管是谁,没有“就地过年”就没有资格享受。如果容忍不守信的情况存在,那就会使政策的效用大打折扣,可能会使更多的人钻空子,既浪费了资源,又使政府的权威受到严重冲击。
外来人员是否“就地过年”,可以自由选择,有关部门无权限制。“已经反悔”的外地职工,应该主动申请“退还红包”。有关部门应该畅通“退还红包”的路径,不给退红包者增加麻烦,让他们能顺顺利利地“回家过年”。
来源:红网
作者:胡建兵
编辑:张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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