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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让“二手货”成坑害消费者的“二货”

来源:红网 作者:郭元鹏 编辑:陈乘 2021-03-08 17:5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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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郭元鹏

去年底,江苏省消保委专门针对二手平台消费开展调查,发现闲鱼、转转、闲转、找靓机、花粉儿等二手平台分别存在售卖色情产品、涉嫌默许售假、违规发布信息等问题,超过九成被访者有过不太好的二手平台消费体验。(3月8日 《北京青年报》)

二手平台消费负面舆情主要集中在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虚报价格、平台不履行责任以及恶意欺诈等四个方面。其中,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负面舆情最多,占到所有负面舆情的三成多。部分卖家故意隐瞒商品质量问题,甚至通过二手平台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消费者购买之后又拒绝退货或拖延退款。

二手货市场,成为了不折不扣的“二货”们的市场。二手货,是一种交易的方式,也是市场诉求的一种满足方式。不是所有的人都能“购买一手货”,因为人们的经济能力是不同的,经济收入低些的群体,需要在二手货市场寻找需要的商品,来满足生活的需要。而从节约型和资源型社会建设的角度来说,二手货市场的存在,还是节约资源,合理利用资源的需要。总体而言,我们的生活,我们的社会需要二手货市场的存在。

因此,管好二手货市场是现实的需要。一个方面是,需要让二手货市场实现公平交易;一个方面是,需要让二手货市场的商品物美价廉,没有假冒伪劣商品,没有违法违规产品。然而,事实上二手货市场的问题是十分突出的。虚高价格和平台不履行责任方面的负面舆情,两者均占到所有负面舆情的两成多。虚高价格负面舆情主要是卖家故意虚假夸大产品性能和功效,虚高报价欺骗消费者;平台不履行责任负面舆情主要反映在部分二手平台不严格履行资质审核以及日常管理等义务,导致不少虚假卖家在平台上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严重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二手货市场不能成为“二货”们的天下。

有人认为:二手货是“人家丢弃的商品”,是“人家不要的商品”,是人家“使用过的商品”,商品质量自然可以“低端一些”。因此,对于二手货市场的监督管理也就放松了。在笔者看来,对于监管部门而言,应该像“监管一手货”一样“监管二手货”。对于产品的质量,需要实施无缝隙的监督管理。对于产品的价格需要实现更大程度的公平。而更大的问题是不能降低二手货的监督标准,二手货是二手的不假,但是最起码不能让假冒伪劣商品进入其中,不能让二手货公然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二手货市场不是法外之地,不能因为“是二手货”就让二手货的质量低劣光明正大起来。

来源:红网

作者:郭元鹏

编辑:陈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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