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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招属羊的? 反就业歧视亟待打上“制度补丁”

来源:红网 作者:陈涌 编辑:刘昱 2022-04-10 18:3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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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涌

4月8日消息,据奇点财经报道,重庆网友发文称自己在找工作中因为属相问题被拒绝。据报道,这位网友面试的公司叫乾窝窝信息科技公司,因自己属兔而老板要招一个属羊的,对方称,“老板相信风水,要招一个属羊的”。而该公司这一行为已涉嫌就业歧视。

就业歧视说来不是新鲜事。我国劳动法等法律规定,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职能部门多次出台文件,要求用人单位不得设置民族、性别、年龄、户籍等限制性招聘条件。近日有媒体调查显示,近七成受访者认为,就业歧视是就业领域最让自己犯难的事。因此,反就业歧视亟待打上“制度补丁”。

首先,反就业歧视的法律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2021年3月1日起施行的人社部令《网络招聘服务管理规定》第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向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的网络招聘信息,应当合法、真实,不得含有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方面的歧视性内容。第三十四条规定,发布的招聘信息不真实、不合法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照《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第四十三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因此,如果该公司通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发布歧视性内容,当然好处罚。但如果是合规发布,再在具体接洽中谈及歧视性内容,似乎就“打了擦边球”不好管了。

2008年1月1日起施行《就业促进法》第六十二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实施就业歧视的,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实践中,就业歧视主要根据侵权责任法通过民事诉讼救济,各地比较普遍的做法是认定就业歧视后,支持劳动者精神损失赔偿,额度为2000元左右。由于求职者处于相对弱势地位。在就业市场,用人单位往往拥有较大话语权。一旦引发劳动争议,即便对簿公堂,用人单位受到的惩罚力度一般不大,而求职者的维权成本却较高,导致就业歧视现象屡见不鲜。

其次,反就业歧视期待劳动监察部门积极作为。

目前,无论是从劳动法、就业促进法,还是从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规定来看,都没有明确用人单位应当承担何种法律责任。《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仅在第21条中原则性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但缺乏细化、可操作性的规定。而法律规定的不明确,既给用人单位实施就业歧视行为提供了可操作的空间,也使得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处理就业歧视行为时底气不足,难以对用人单位作出有力度的处罚措施。

建议打上“制度补丁”,让劳动监察部门在反就业歧视工作中能更积极作为。比如充分利用劳动保障监察手段,对用人单位的就业歧视行为进行约谈等监察,对拒不改正涉及就业歧视的企业给予行政处罚,将拒不改正涉案企业的不良记录纳入企业信用管理范围等。

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坚决防止和纠正性别、年龄等就业歧视,着力解决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突出问题。这是首次将“消除就业歧视”写进《政府工作报告》,体现了国家对公平就业的重视。

就业问题关系社会稳定和百姓生计,是一等一的国家大事。反就业歧视,是我国劳动力市场改革和发展的努力方向和重要任务。因此,就业公平要落到实处,关键是要以零容忍的态度查处每一起践踏就业公平的案件,并切断其中的利益链,及时打上“制度补丁”。

来源:红网

作者:陈涌

编辑:刘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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