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讲战略有个根本原则,那就是赏罚分明。正面典型要保护,要有回报;负面典型要切割,要有惩治。这也是切中人性的一条有效策略,自古以来就在社会管理当中运用自如。
那么同样对于公职人员的管理,对于反腐倡廉工作的推进,实际上在此之前,我们往往只重视了“反腐”这一半。即是运用法律,运用国家机器对贪污腐败人员进行坚决地制裁和惩罚。而对于后一半,“倡廉”这个工作,虽则有各式各样的电视广告、平面广告进行宣传预防,但并未推出实质性的对于廉洁公职人员的物质回报和奖励政策。
那假如这样,仅仅是只做宣传,不予鼓励,一方面实际上是减损了倡廉的实际效果,另一方面对于那些兢兢业业工作,克己奉公、遵纪守法的优秀公职人员也是不公平的,因为缺少物质奖励上的动力。
虽然在各种各样的关于反腐倡廉的倡议呼声当中,新加坡的高薪养廉制度一直是被大家提起的一个,但究竟是否真的适用于中国,中央一直是保持谨慎求索的态度。不过此次廉洁年金的提出,或许在一定程度上也有那么一点”新加坡经验“在里边。
事实上在笔者看来,无论廉洁年金最终实施起来的效果如何,它都为反腐倡廉,公务人员管理的工作打开了思路。至少说明我们已经开始尝试,从多角度,从常态化的制度层面,开创廉政工作的新局面。
文/赵旭
来源:红网
作者:赵旭
编辑:易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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