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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课女教师被家暴:结婚证不是施暴者的免罚单

来源: 红网 作者:柯颖 编辑:田德政 2022-11-24 21:3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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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颖(重庆大学)

11月23日,一名女教师上网课时被家暴的视频引发网友关注。据了解,在警方接警进行现场调解后,涉事双方重归于好,老师无大碍,不要求处理男子。在一场又一场被“和好”的家暴中,堪忧的女性处境不禁引人深思。(11月24日 澎湃新闻)

当家暴的拳头化作拂水的羽毛,是什么捂住了女性们嘴巴,让波澜淡去好像无事发生?一方面,是洗脑式的陈腐观念。“过日子就是这样”“能忍则忍、得过且过”……这类在中国社会中存在已久的、根深蒂固的传统思想观念在日复一日中湮灭了婚姻中女性的反抗意识,所以才会在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危害时逐渐忘记了自己还有勇敢发声的权利。另一方面,是被同化的社会共识。一旦扯上“婚姻”二字,什么事都成了家事,外人觉得没必要插手。当暴行被声张却得不到制止,发声求援无果,换来的只会是更加惨重的代价。

从“不发声”到“发了声也没用”,究竟应该如何扭转这一堪忧的、普遍存在的婚内女性处境?

洗脑式的观念,需要内力清除。我们应该明白,结婚不是卖身,一位已婚女性首先应该是自己,再才是某某的妻子、某某的妈妈。既然是独立的个体,其个人尊严就理应得到尊重,其合法权利就理应得到保障。家暴只有零次和无数次,如果一个人连自己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时都不愿意发声来保护自己,就无法指望他人来爱惜你、尊重你的生命。为了名存实亡的婚姻形式一味地忍让和退缩,除了让自己和爱自己的家人朋友受到伤害外没有任何好处。不是怒其不争、不是道德批判、不是苛责女性,只是鼓励受害者能够从水面伸出手,传递出“想要脱离苦海”的讯号,给出一个他人能够给予帮助的着力点。这并非是无理取闹、小题大做,如果在自我意识觉醒后,社会舆论依旧朝不公正的方向偏移、街坊邻居的唾沫星子仍然喷涌而来,那需要改变的,就是整个社会的错误观念。

被同化的共识,需要外力干涉。婚姻并非是违法犯罪行为的清洁剂、包装纸。婚内强奸也是强奸、婚内施暴也是施暴,一切触犯法律底线的行为都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三条和《民法典》中的规定,家暴行为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需要承担行政责任。在《反家庭暴力法》中第十六条中,如果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不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而情节恶劣的,已经触犯了刑法,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本次事件发酵到现在,已经引起了广泛的社会关注,其最终处理结果就像是一把手,决定着这个“共识”的偏倒方向。如果真的就仅以一句“无大碍,已和好”草草收尾,那么其带来的消极影响将会是长时间的、多方面的。受害者被家暴,施暴者却没有受到任何处罚,就是在向那些亲历现场的网课学生们传递着“施暴无罪”的错误观念、就是在向那些正在经受家暴折磨的婚内女性们传递着“无处可逃”的错误信号、就是在向整个国家、整个社会传递着“结婚证就是施暴者的免罚证”的错误讯息。既然本次事件已经被推上了舆论的风口浪尖,那就迫需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的处理结果来向这些学生、这些女性以及这个社会表明:一切失德违法的行为,都会付出应有的代价。

曝光在大众视野下的家暴事件尚且能得到人们关注,那些日日发生悲剧的隐藏角落却在婚姻的外衣下得以伪装。从拉姆到网课女教师,社会的警钟被敲响了一遍又一遍,这也鞭策着我国《反家庭暴力法》需要不断地完善。

来源: 红网

作者:柯颖

编辑:田德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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