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制止家暴算见义勇为:让正义之光驱散家暴之恶

来源:红网 作者:黄思雨 编辑:刘昱 2022-12-25 21:16:55
时刻新闻
—分享—

a071dd9aa2fa481f81814cac00bf3069.jpg

□黄思雨(重庆大学)

11月29日,河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河北省反家庭暴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共六章47条,进一步明确了反家庭暴力工作中各方的职责,细化了家庭暴力预防、处置、受害人救助等相关措施及法律责任,将于2023年1月1日起实施。《条例》指出,鼓励引导单位和个人抵制家庭暴力,符合见义勇为确认条件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和保障。(12月25日 《法治日报》)

长久以来,传统的规定大多注重在暴行发生后,通过追究施暴者的暴行来制裁家暴,而《河北省反家庭暴力条例》的颁布正是改善现有局面、提升治理效果的有力举措。《条例》以“预防为主、惩治为辅”为治理理念,不仅规定了部门预防、社会预防等预防措施,还将反家暴纳入到了各单位各部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并且创新性地提出了“制止家暴算见义勇为”,为家暴的“防患于未然”作出了重要努力。

与此同时,河北省这一《条例》的公布也再次向我们证明了家暴绝不能被容忍。见义勇为,在法律意义上指的是个人不顾自身安危,通过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或者一些其他方式保护国家、集体的利益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的一种行为。因此,“制止家暴算见义勇为”的前提假设就是家暴本身是违法犯罪行为,是绝对的恶行,全社会应该携起手来,共同打击和治理家暴行为。

“反家暴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这句话绝对不应是空谈,而是应当被落到实处。《条例》虽然即将施行,但是如果不被公众所了解,或许还是有可能成为“纸上谈兵”,公众可能还是会怯于拿起法律武器,帮助受害者与家暴恶势力进行抗争。因此,应当积极推动《条例》的科普和宣传,增强公众对于该《条例》的理解和认知,让受害者在遇到家暴时明白自身的权益受到法律保障,从而敢于及时寻求外界的帮助,也让好心人在路见不平时敢于伸出援手、制止家暴行为的发生。让《条例》中的规定成为公众对于社会责任的共识、常识,才能让《条例》的好处惠及更多家暴受害人,增强受害人对于法律的信心,让正义之光驱散家暴之恶。

最后,尽管《河北省反家庭暴力条例》对家暴问题的治理作出了重要完善,需要注意的是,其中的“制止家暴算见义勇为”等规定,针对的主要还是那些发生在家门外的、可以被看见的“恶”。它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帮助受害者避免身处在外时可能遭受到的恶行,但是那些家门内的、躲藏在“隐秘的角落”的“恶”或许并不会因此而消失。对此,社会各界还是应当对反家暴法律给予持续的关注,以推动相关部门继续完善家暴方面的法律法规,进一步阻止家暴行为的发生,还家暴受害者一片没有暴力的乐土。

来源:红网

作者:黄思雨

编辑:刘昱

本文为红辣椒评论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hlj.rednet.cn/content/646656/69/12176580.html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红辣椒评论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