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家发
1月6日,成都交警三分局接到市民举报称,于2023年1月2日12时许,发现一辆银白色捷达轿车驾驶室内驾驶员正抱着一名小孩开车。经民警对监控画面仔细核对,最终锁定嫌疑车辆。驾驶员车某某自述,当时小孩儿哭闹,为哄小孩将其放在怀里。民警对车某某进行批评教育,同时,对车某某驾车时有其他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处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1月8日《成都商报》)
交通安全无小事,开车必须专心。而在成都这起交通违法案例中,驾驶员却一心二用,边开车边哄娃,存在较大的交通安全隐患。被市民举报后,交警部门并没有坐视不管,最终揪出肇事驾驶员,进行批评教育,并依法对其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处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笔者认为,“边开车边哄娃”属于交通违法行为,违法者被处罚是一个警示。
现实生活中,驾驶员独自带孩子驾车出行时,一旦孩子出现哭闹,驾驶员为了不耽误时间,经常选择边开车边哄娃,认为只要注意安全,不会出现多大的事。由于驾驶员把孩子抱在身上,也比较容易被市民或监控发现。但是,大多数情况下,因为该行为并没有引发交通安全事故,尽管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但交警部门也常“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很少对这种行为进行处罚。加上存在侥幸心理,类似“边开车边哄娃”的现象就难以杜绝。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已于2021年6月1日正式实施,其中第十八条明确规定监护人应当“采取提供儿童安全座椅、教育未成年人遵守交通规则等措施,防止未成年人受到交通事故伤害”。《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也规定,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得乘坐机动车前排,后排乘坐学龄前儿童的,应当按照规定使用专用座椅。也就是说,对儿童安全乘坐机动车,法律有着十分明确的规定。
然而,许多驾乘人员依然我行我素,对法律规定置若罔闻。要么,在自家的私家车上,根本就没有安装儿童安全座椅;要么,按照规定安装了儿童安全座椅,但由于怕麻烦从来都不用,成为一个摆设。近年来,全国发生多起因为车里没有配置儿童安全座椅而引发的交通事故,令人触目惊心。但许多人并没有惊醒,“边开车边哄娃”就是一个典型例子。由于没有涉及自身安全和利益,就没有引起重视和警惕。因此,对类似“边开车边哄娃”的交通违法行为,违法必究加大处罚力度,才能起到惩戒和警示作用。成都交警敢于动真格,揪出违法者予以处罚,值得点赞。
安全出行很重要,切莫心存侥幸。此案例警示广大驾驶员和乘客朋友,为了孩子的安全,请安装和使用儿童安全座椅。如果孩子在乘车过程中出现哭闹,千万不要“边开车边哄娃”,或任其哭闹而分心,应当在附近安全地点停车,在安抚好孩子后再驾车出行。这样,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既是对孩子安全的呵护,也是对自己和他人生命安全的保护。
来源:红网
作者:丁家发
编辑:刘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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