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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聊微信每次罚100元,公司“家规”不可大于国法

来源:红网 作者:吴睿鸫 编辑:刘昱 2023-10-30 16: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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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睿鸫

近日,哈尔滨一家公司发布关于员工微信的使用管理规定,“若发现私聊微信,每次罚款100元/人”。通知截图显示,为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员工在上班时间只允许通过微信聊工作,不允许私聊,如果家里人有事就打电话,每天进行检查。对此,@平房发布 通过其官微发布消息称,平房区人社局工作人员立即与该企业核实,经核查,情况属实,已要求该企业立即纠正。(10月29日 光明网)

在泛社交化营销的时代,员工微信被用人单位“盯梢”,并制定出五花八门的“家规”,已变得屡见不鲜了。“因员工不转发公司广告至朋友圈被罚1万元并开除”“学校强制员工通过微信转发宣传信息,少转发一次扣10元工资”……在一些公司内部,不合法理的“家规”,正在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给企业自身发展带来负面影响。

如今,“私聊微信每次罚100元”事件,又映入公众的眼帘。通过截图可以清晰地看到,截图上有“为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员工在上班时间只允许通过微信聊工作,不允许私聊”“如果家里人有事就打电话”“每天进行检查”“若发现私聊,每次罚款100元/人,月累计超过三次以上的,一次罚款500元,月累计超过5次的,给予辞退,公司不承担任何经济补偿”……

手机微信具有较强的私域性。《民法典》规定,公民依法享有隐私权。微信是员工的个人网络账户,手机是员工的私人财产,都应当由员工个人自主管理,用人单位无权干涉。这家公司针对私聊微信行为,专门作出制度性罚款,侵犯了员工隐私权,触犯了相关法律的红线。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公司需要有自己的规章制度,但“家规”制定的前提条件是合理、合情,尤其是不能僭越国家法律,让“家规”大于国法。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均在第四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也明确规定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不得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

实际上,关于公司如何制定“家规”,法律规定得明明白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而现实中,一些用人单位在制定或修改“家规”时,往往搞“一言堂”,闭门造车,没有履行相应的法律程序。如此一来,制定出的“家规”,时常与现实法律发生冲突。

公司“家规”不可大于国法。首先,公司在制定内部规章制度时,应该让职工代表与工会参与其中,博弈前置,让“家规”不与现行法律起“冲突”。其次,劳动监察、工会等职能部门,要对用人单位“家规”强化日常督察,对“问题家规”进行及时纠偏。此外,法院、劳动仲裁,对用人单位利用凌驾法律之上的“家规”,侵犯劳动者利益的违法案件,也要进行严厉打击,切实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来源:红网

作者:吴睿鸫

编辑:刘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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