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丁乔
近日,河南网信办“今豫网信”微信公众号发布了一篇题为《“舆情洁癖”要不得》的文章,文章指出:在一些职能部门管理人员身上,也有一种洁癖,叫“舆情洁癖”,见不得网络上有关于本单位的一点杂音,把正常批评和争议当成舆情去“应对”,这说到底是一种高级黑。
走好新时代网络群众路线,不仅要求领导干部学网、懂网,更要上网、用网,只有把自己置身网络、融入网民,才能站在网络的角度、网民的视野正确看待和处置舆情。然而,现实中,一些部门和领导对网络舆情“谈之色变”,既怕“出圈”上热搜,也怕“出丑”被关注,但凡风吹草动,首先想到的就是如何“灭火”、如何“扑救”的问题,甚至对一些善意的批评和建议也容纳不下,生怕成为广泛聚焦的众矢之的。听不得一点批评,容不下任何争议,一旦成为热点就心惊胆战、如履薄冰,这样的“舆情洁癖”属于过度反应、矫枉过正,必须摒弃和改正才能正确应对舆情。
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互联网是一个开放的、平等的、包容的大环境,网络资源人人共享,网络空间人人平等,网民有批评的权利和建议的自由,哪怕因工作出现纰漏而造成舆论热点,也是网民表示关心关注的直接体现。但在有些领导干部眼中,这种关心关注扩大了负面效应,导致了工作被动,甚至影响了一个部门、一个地区的整体形象,无限扩大负面影响,反而忽视了对舆情本身的正确认识,以至于在应对的时候“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或者说,着急忙慌地一心只想着“灭火”,没有从更长远、更全面、更周全地打好“组合拳”。说到底,还是眼里容不得“沙子”,过于爱惜“羽毛”,同时也暴露出网络意识的欠缺和工作能力的短板。
摒弃“舆情洁癖”,就是不能只喜欢听好听的、不敢听负面的,不能只允许网民“点赞”、不允许网民“差评”,不能对网民的批评和建议束之高阁或搞“选择性倾听”。利用网络加强执政监督,既是大势所趋,也是工作所需,对网民“点赞”的要持续发扬,对网民“差评”的要反思整改,对网民提出的意见建议要认真研究吸收。对待网络热点不光要有正确心态,还要应势而谋,宣传推动其他工作。对待网络争议要有闻过则喜的境界,敢于同网民交流和探讨,善于从中找到解决问题的思路办法和经验智慧。不管是网民所质疑的,还是网络所关注的,都应该从自己身上找原因,从自身工作上整改,而不是不管不顾,更不能怒气回应。
在“人人都是媒体记者”的互联网时代,难免会遇到这样那样的质疑、争议、批评等声音,越是“躲、拖、推、删”,就越容易陷入被动境地,唯有在思想上重视起来、在亲民上行动起来、在问题上整改起来,才能收获更多网民的“点赞”和“好评”。
来源:红网
作者:李丁乔
编辑:钟星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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