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卓璠 周文锐 曹夏欣(湖南师范大学)
近日,大学生小李发现福建武夷山有夜爬游客烧火,于是她拍下烧火的视频,并通过短视频平台曝光,呼吁重视森林防火,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但是,小李向记者发来消息称,自己竟然被烧火游客举报了,理由是她在短视频平台发布的视频“侵犯8人肖像权”,自己的视频被平台下架。小李随后向平台提交了声明,但申诉失败,她表示,后续还会继续向平台申诉。(12月10日 《扬子晚报》)
本则新闻中所展现的网络平台不负责任的现象只是冰山一角。近年来,视频、网络平台用户量飙升,网络、短视频这块蛋糕越来越大。与此同时,网络平台乱象频生。比如网络平台会推送不雅内容,有些网络平台排查清理侵犯著作权的工作不彻底,短视频平台强制市民出镜等,侵犯了他人和社会的合法权益。这些现象充分表明了当下社会网络平台亟需得到依法治理,广大人民的合法权益亟需得到法律保障。
《民法典》999条规定,“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的,可以合理使用民事主体的姓名、名称、肖像、个人信息等”。由此看来,小李的视频侵犯了烧火游客的肖像权的说法很显然站不住脚。对此事件,网友纷纷评论平台“拉偏架”“缺乏法律意识”“倒反天罡”。的确如此,平台对烧火游客举报的一面之词偏听偏信,下架了曝光者的视频。更令人气愤的是,小李向平台提交的声明竟然依旧申诉失败,不禁让人怀疑该平台的工作态度和工作作风。
当前,网络平台乱象丛生的原因很多。比如,许多网络平台缺乏基本的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对内部工作人员的监管不严、培训不足,致使他们对平台内容审查不到位。同时,平台对利益的狂热追求,也导致了不良内容屡见不鲜。
网络平台的这种“不作为”行为既对广大群众造成了“精神污染”或人身财产伤害,也危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所以网络平台不当行为应当受到严打,接受法律的规范与制裁。比如,上海嘉定区检察院打击网络平台“薅羊毛”犯罪就给各地相关部门做出了表率。不仅如此,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室务会议也审议通过了《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以进行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以法律规定规范网络平台。
同时,网络平台应当加强工作人员法律意识和正确道德观念的培养,进行上岗前专业培训。网络平台自身也要自觉遵循法律法规,承担社会责任。社会芸芸众生也应像小李一样勇于维护公共利益,敢于曝光违法行为,以舆论监督的形式助力网络平台的管理。
众人拾柴火焰高,相信在多方共同努力下,对社会公共利益的监督可以在网络平台上得到保护与支持。只有网络平台有作为、有担当,人民生活才会更美好、更安全。
来源:红网
作者:李卓璠 周文锐 曹夏欣
编辑:刘威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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