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家发
日前,有网帖反映称,7月4日下午,山东烟台市芝罘区一中学,一名12岁男生在操场参加完400米体测后倒地,后送医后不治身亡。天气资料显示,7月4日烟台最高气温39℃。7月30日下午,记者联系烟台市教育局,一名工作人员称,此事正在处理中,具体情况需要和相关科室沟通后再回复。(7月31日 极目新闻)
近40℃高温天气下,这名12岁男生在操场参加完400米体测后不治身亡,令人十分痛心。这起不该发生的悲剧,究竟谁之过?笔者认为,体育运动安全岂容忽视,别拿学生的生命安全挑战极限,类似冒险行为当休矣。
医学研究表明,在高温高湿条件下,人体散热困难,容易引发严重中暑症状,甚至导致多器官衰竭、死亡。特别是青少年,身体正处于发育阶段,体温调节能力较成人弱,适应高温环境的能力差,在高强度运动后更易发生意外。这起悲剧就是一个典型事件。
一些学校和老师无视科学常识,甚至把在高温天气下运动当作一种磨练,刻板执行教学或训练计划,在高温酷暑中照常进行体测、军训。殊不知,如此挑战运动极限,将学生置于高风险境地,一旦发生意外后果将不堪设想。
根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高温天气下将严格限制劳动者的户外作业时间。如果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此事件中,天气资料显示,当天烟台最高气温39℃,室外操场上的温度可能已接近甚至超过了40℃。按理说,也应当参照办法,在高温时段停止室外体育课程、军事训练或户外活动。然而,这名12岁男生却被安排在操场参加400米的体测,无论是否是学生或家长的意愿,学校和老师作为临时监护人都难辞其咎,对此事件负主要责任。试想,如果学校或老师意识到高温下运动可能出现意外,不去挑战极限,及时暂停或取消体测的话,这起悲剧完全可以避免。
校园安全无小事,保障学生安全是一切活动或运动的前提。一方面,学校要重视安全教育,进一步提高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在高温、暴雨等极端天气下,应当立即停止户外体育运动;另一方面,未雨绸缪提升急救能力,组织教师接受急救知识培训,让每一名教师都能成为“急救员”,同时配备AED等急救设备,确保出现突发状况能够在第一时间展开科学施救,以最大限度保护学生的生命健康安全。此外,教育主管部门也要加强监管,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将校园安全防范和应急预案纳入学校日常考核,对发生违规违法行为或校园安全事件的,予以相关责任人严厉问责和惩罚,以儆效尤。
总之,学生的生命健康安全必须放在首位。各大学校应当汲取这起事件的深刻教训,自查自纠一些损害学生生命健康安全的做法,将孩子们参加体育运动或户外活动的风险降到最低,以避免类似悲剧再次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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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红网
作者:丁家发
编辑:刘经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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