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扬书生
2月7日,一女子因携带冷烟花进入北京南站,被安检人员当场查获。目前,这名女子已受到北京铁路警方行政罚款200元处罚,19支冷烟花也被依法收缴。(2月10日《北京日报》)
春运期间,旅客因携带冷烟花“仙女棒”进站被处罚的案例,媒体报道过多起。2022年2月,沈阳桃仙机场,一女子携带“仙女棒”进站被机场警方查获并处罚;2023年1月,上海西站,一男子携带16盒“仙女棒”进站被铁路警方处以行政罚款200元处罚;2024年1月,广西贺州站,旅客乔先生因携带60支“仙女棒”被铁路警方处罚。
现如今,大多数人都知道烟花爆竹是危险品,禁止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禁止邮寄烟花爆竹,禁止在托运的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却并不知道冷烟花“仙女棒”本质上属于烟花爆竹,也在禁止携带物品之列。
“仙女棒”是一种采用镁粉等可燃金属材料和铁丝加工而成的无烟焰火。燃放时火焰喷出,温度会迅速降低,距离喷射口大约50厘米处,温度会降至40°C,所以又称为冷光烟花。表面看,冷光烟花操作简单,燃放时火焰温度较低,烟雾较少,加之价格低廉,很多人误认为它是不具危险性的烟花。实际上,仙女棒在燃放时,火花喷射口温度高达700℃—800℃,能灼伤人体、引燃物品,进而引发火灾,导致人员伤亡。为了安全起见,铁路、机场等安检部门明确规定旅客禁止携带冷烟花等烟花爆竹类产品进站。
从法律上说,携带“仙女棒”乘坐火车、飞机等公共交通工具的行为已经涉嫌违法。2014年1月1日颁布实施的《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旅客应当接受并配合铁路运输企业在车站、列车实施的安全检查,不得违法携带、夹带管制器具,不得违法携带、托运烟花爆竹、枪支弹药等危险物品或者其他违禁物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明确:“对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或者邮寄烟花爆竹以及在托运的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没收非法携带、邮寄、夹带的烟花爆竹,可以并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旅客携带“仙女棒”进站被罚,是一堂生动的普法教育课。每个人都应当敬畏法律,敬畏规则,决不能心存侥幸以身试法。出行时要好好检查行李,以防携带法律禁止携带的物品。这既是对自己安全负责,也是对他人和列车安全负责。
来源: 红网
作者:维扬书生
编辑:张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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