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扬书生
2月12日,48岁网民秦某齐编造发布“重庆发生特大事故,八家人全部被埋”虚假信息,博取关注、吸引流量,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相关属地公安机关已对秦某齐依法查处。(2月15日 澎湃新闻)
为博流量被查处的案例还有很多。1月30日,四川省资中县发生一起因小男孩燃放鞭炮引起的沼气爆燃事件,引发关注。代某川(男,35岁,江苏丰县人,现居浙江宁波)、魏某(男,34岁,四川资中人)、吴某(男,29岁,安徽宿州人)等3名看热闹不嫌事大的网民为博流量,发布“580万元天价赔偿”“小男孩曾推人落水赔偿数万元”“小男孩家属发布有关追责声明”等谣言混淆视听。这些谣言迅速在网上传播,并演化为多个赔偿金额版本,引发大量网民关注。
对这些编造谣言的人来说,他们这么做只是为了博取流量,殊不知,这些谣言事件不仅给当事家庭带来了不必要的困扰,也在网络上造成了不良影响,误导了广大网民,扰乱了正常的网络秩序。
《网络安全法》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利用网络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明确: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编造、发布虚假信息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涉嫌刑事犯罪。《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款载明: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网民造谣“重庆发生特大事故”被查,敲响又一记警钟。它再次提醒人们,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每个网民都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网络道德,切勿因贪图流量,或逞一时口舌之快而在网上发布不实、不当言论。在信息传播迅速的网络时代,每个人也都应该增强对信息的辨别能力,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只有大家共同努力,才能营造一个健康、清朗的网络空间。
来源: 红网
作者:维扬书生
编辑:张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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