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得之(湖南工业大学)
5月29日,亚洲田径锦标赛女子100米栏决赛,中国选手吴艳妮获得铜牌。赛后采访中,吴艳妮哽咽地向大家道歉:“没为中国队拿到这个冠军,很对不起大家。”(5月30日 澎湃新闻)
此事一经传出,引发社会广泛热议。其实近年来,随着社交媒体的快速发展,体育明星的一言一行都被置于放大镜下审视。然而,这种高度关注带来的不仅是掌声与荣耀,还有愈演愈烈的网络暴力。从跳水冠军陈芋汐夺冠后遭遇恶意攻击,到田径选手吴艳妮带伤夺铜仍要道歉,再到国足名将武磊被球迷辱骂,这一系列事件都在叩问:体育圈何时成了网络暴力的“重灾区”?
网络暴力绝非简单的“键盘侠”行为,其本质是赤裸裸的违法行为。民法典明确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那些攻击陈芋汐“胜之不武”、辱骂武磊家人的言论,早已超出正常评论范畴,涉嫌构成名誉侵权。更令人担忧的是,这些暴力行为往往披着“粉丝热情”的外衣,在体育“饭圈化”的推波助澜下愈演愈烈。
值得关注的是,体育领域的网络暴力往往呈现出有组织、规模化的特征。某些粉丝群组策划的“刷屏攻击”行为,可能触犯寻衅滋事罪;而一些营销号为博眼球刻意制造对立的做法,则可能同时侵犯运动员的肖像权、名誉权等多项权益。这些行为不仅伤害运动员的身心健康,更严重破坏了体育竞技的公平环境。
面对这一顽疾,需要多方合力破解。首先,运动员要勇敢拿起法律武器维权,及时固定证据;执法机关需加大打击力度,对典型案例严肃查处。更重要的是,我们每个观众都应守住文明底线,用理性的掌声取代恶意的攻击。
平台作为信息传播的重要载体,其责任不容推卸。虽然平台在事件发酵后往往进行了过激言论清理,但这种“事后诸葛亮”的做法显然不够。根据相关规定,网络运营者应当加强对其用户发布信息的管理。培养用户理性表达的习惯,学会尊重运动员的付出与选择才是关键。同时,平台方需要建立更完善的事前防范机制,如设置“体育反网暴”关键词过滤系统,对屡次违规账号实施封禁等措施。运动员需要从网络舆论的束缚中解脱,回归对体育纯粹的热爱。
体育精神与法治精神从来相辅相成。当我们为运动员的精彩表现喝彩时,不仅是为竞技场上的胜利欢呼,更是对每一位运动员人格尊严的尊重与维护。让法治阳光照亮竞技场,还体育一片清朗空间,这既是对运动员最好的支持,也是对社会文明底线的坚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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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红网
作者:陈得之
编辑:汪敏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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