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有河南林州民政局举债千万建豪楼,今有江西新坊镇举债建豪楼,为啥违规建豪楼事件会接连不断?一方面是在“新约法三章”刚性要求下,各种违规建楼事件成为了公众监督重点;一方面是受地方大建豪楼积案影响,集中凸显了违规乱象。事件曝光之后,面对舆论质疑,地方监察部门虽然均全面介入,但为啥不能提早监管呢?
乡镇修建办公楼,这可是一件大事,如果没有上级主管部门的默许或认可,谁敢贸然动工?退一步说,即或乡镇领导吃了豹子胆,绕开主管部门程序监管悄然开工建设,这么大的工程,这么大的响动,到基层调研的上级领导难道就发现不了?就没有收到过群众举报?从这两方面分析,应该说乡镇举债建豪楼上级主管部门是知道的,为啥没有及时制止和归正?关键在于不愿意管,只要乡镇不出纰漏,他们就不闻不问。
乡镇也知道自己建豪楼属于违规,要不然去年12月投入使用后,为啥一直没有挂牌?“办公楼的土地证尚在走程序审批当中”新坊镇国土所所长的话虽然弹性十足,但依然难逃违规建楼的现实。同时也从侧面说明上级主管部门是知道建楼事件的,虽然程序正在后续补办中,但如果没有媒体曝光,说不定这起豪楼就会获得“准生证”。在这个过程中,上级主管部门为啥不能公开进行查处?反而还要为之办理审批手续?
作为乡镇投入1300多万建办公楼,这可是一笔大支出,从2011年的该镇的财政收入来看,这个数目至少占到该镇财政总收入的近一半,按照“三重一大”汇报制度,地方纪委难道就没有收到相关汇报?显然袁州区纪委负有不可推卸的监管责任。
总之,如果我们的上级主管部门能够严格按照规定办事,能够履职尽责,这样的豪楼就不可能出笼。如今虽然市区两级纪委均已全面介入,但违规建豪楼的社会影响也难以挽回,希望地方各级主管部门能够汲取教训,监管严一些,监管早一些,矛盾问题就会少一些。
文/张继
来源:红网
作者:张继
编辑:叶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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