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常常会对报考人的户籍进行限制,这种做法有着浓厚的地方保护主义色彩,不利于优秀人才的流动,对于公务员招生工作的开展造成阻碍,也有悖于公务员系统的科学发展理念。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是我国的户籍制度,众所周知,我国当前的户籍制度既违背了结果的平等,又造成了机会的不均。户籍制度作为计划经济时代的遗留物,已难以适应市场经济下社会发展的需要,已成为阻碍人才流动的拦路虎。
近几年时间,公众不断地吐槽现实中存在的种种户籍限制,媒体对此类事件也日益关注,包括高考户籍限制、就业户籍歧视、进城务工人员户籍问题等一系列问题不断触痛着公众的神经,社会对取消户籍限制的呼声日益高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明确规定,考取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以及几种不能够做公务员的情形,其中并没有户籍限制,因此报考时有户籍限制就涉及到就业歧视。
浙江省公务员招考不再限制户籍和生源地,不仅有利于考生之间的公平竞争和人才的自由流动,从长远来看,也必将为浙江省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带来强大的动力和新鲜血液。这一转变固然可喜,说明浙江省已经树立了公平公正选人的观念。但预防和禁止户籍歧视,不能只靠某些地方政府部门的自觉,更重要的是从法律层面上来确立公民平等的权利,通过法令的出台,把各类户籍限制与歧视的阴云彻底吹散。
文/卢琪思
来源:红网
作者:卢琪思
编辑:易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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