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电商频繁打价格战,消费者一开始还能被低价所吸引,但是上当几次后也会学聪明。并且网店平时也会有促销、团购、满返、满减等活动,“逢节必折”,因此麻木感与理智度齐升很正常。这次电商首获差评,暗示着消费者难以再轻易被电商的营销手段所忽悠。如果电商们不改变其服务、经营策略,立法又迟迟跟不上,或许便预示着消费者冷冬期不远了。
电商美誉度不断下滑,重要原因便在于消费者缺少安全感,遇到假货、假打折等状况很难“投诉有门”。在发达国家,其除了促进电商的发展,也注重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例如消费者的退换货权和举证责任,欧盟《远程销售金融服务指令提案》第13条规定:“供应商对消费者的通知义务,消费者同意缔结合同,以及适当的话,合同的履行等的举证责任,均由供应商承担。”美国的《国际国内电子商务签名法》、《统一计算机交易法》也都专门规定了消费者知情权的行驶和保护。然而,我国目前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已难以适应电子商务活动的特殊性要求,比如“检验合格证明”如何通过网络提供、证实?
此外,国内的电商缺乏挖掘用户需求与创新的技能更易加速客户的流失。其除了不断升级价格战,便是引进更多同样的品种,从卖书到卖家电、再变成“百货超市”,最终就成了每家都一个样。反观亚马逊,它在不断摸索创新,例如发现可以卖电子书方便读者,便推出了Kindle电子书阅读器,随后又围绕Kindle发展了KDP服务。它围绕“用户至上”不断去预测并分析消费者的需要。
日前,乔治·派克在《纽约客》发表的一篇名为《亚马逊害了书?》中就分析到,普通消费者能享受的亚马逊的个性化服务,是数据支撑的结果,数据至上的优势保障了所提供的服务对于大多数消费者而言的有效性。且不论亚马逊的经营模式是否损害了书籍文化,但作为商人,亚马逊利用大数据去挖掘潜藏的客户资源,投其所好,这种商业成功令很多人羡慕。可惜,国内的电商在运用大数据投客户所好方面仍火候欠佳。
在目前国内电商普遍缺乏创新、核心竞争力的情况下,只能靠频繁打价格吸引客户,但弄虚作假流失的也是客户,再加上我国又尚未制定电子商务法律制度和专门保护消费者在电商活动中权益的法律法规,这一涨一消最终只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电商巨头们,如果你们再不加把劲,恐怕就不只这一个差评了。
文/黎柳茜
来源:红网
作者:黎柳茜
编辑:易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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