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宝马车内吃早餐,随手向外扔垃圾,被好言规劝后嚣张动粗,连扇女环卫工两耳光。此事件经本报报道后,引发众多读者关注。昨晚,江汉警方通报,涉事“宝马男”是31岁的孝感市孝南区人唐某,其已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唐某在派出所当面向环卫女工刘福香道歉。(10月21日《楚天都市报》)
环卫工人刘福香被打后,武汉市城管委向刘福香颁发了1000元委屈奖。就是这个委屈奖曾引得各方评论针对武汉市城管委的批评指责几乎“炸了锅”。我自始至终关注可及的评论和网友留言,整体给我的感受一句话概括,关注弱者不应以“弱者心态”。
这里说的“弱者心态”是指一些有被迫害情节的人,不是客观公正的看待事物,不做正面积极的评价,而相信弱者恒弱的法则,从而有选择的获取信息,以强化弱肉强食的思维定势。诚然,武汉城管委在拟为刘福香颁发千元委屈奖时,并没有考虑到大众的心里感受,可能造成舆论反弹。但刘福香作为城管委下属部门的工人,在遭到殴打后仍忍辱负重没有选择暴力对抗,对她进行奖励也在情理之中。如果这个委屈奖换个公众可以接受的说法,相信没有人会为刘福香获得奖励持不同意见。
所谓委屈奖,很大程度上不过是媒体语言,这和城管委的不严谨自然关系密切。而我们恰恰是在这个委屈奖中看到了委屈,而不是武汉城管委对褒奖刘福香精神的认可。这主要不外两个原因,一个是,弱者心态之下,我们不自觉的把宝马男和环卫工人当做两个不同的、对立的阶层。潜意识中,宝马男代表的是有钱有势,仗势欺人的强势群体;而把刘福香当做身处社会底层,必然会遭到不公对待的弱势群体。一个是,把武汉城管委的千元委屈奖当做为富人暴力买单,平衡受辱女工心理的手段,武汉城管委因此免于指责的事故圆滑。很多人甚至把城管委的奖励和宝马男要受到的法律处罚对立起来看待。
假如回头去看,一开始如果我们相信宝马男会受到法律制裁,那么武汉城管委的委屈奖还会受到如此多的非议吗?反过来一样,为何我们一定会认定宝马男不会受到法律追究呢?
其实,在这起事件的持续报道中有关宝马男随手扔垃圾和刘福香发生争执的情节还是不尽相同的。虽然大部分媒体都用了“刘福香好言相劝”(宝马男),我虽相信这是当时真实的情形,但我同样不怀疑这是媒体出于刘福香行为正当性的考虑的正面报道。也有少量媒体用到了(刘福香)“阻止”、“劝阻”(宝马男),我也同样相信这是言语失和在先,动手打人在后,当然无论如何打人是不对的,每个人都有制止不文明行为的权利,但这并不是每个人必尽的义务,这一点还是有必要说清的。
客观公正的看待这起事件,当地各部门的表现都不算失范,甚至事件的结果和很多论者当初的预想是背道而驰的。这当然不可以继续以弱势心态去思维,认为今天这个圆满的结局是各方批评出来的,如果没有批评必然不会是这个结果。同情弱者,实质上应建立于对公平公正的文明原则信仰之上,双方理应有相等的话语权,而不是有被迫害情节,受害者仍以会受到持续侵害的思维去设计未来。否则,即如我们不相信这个世界上存有公平,弱者会处处受到迫害,那么为刘福香鸣不平又有何意义呢?这显然和正常的舆论监督是有区别的。
文/猫之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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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红网
作者:猫之鱼
编辑:刘艳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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