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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祥蓝翔,不该混为一谈

来源:红网 作者:张楠之 编辑:刘艳秋 2014-11-06 00: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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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承认超生、被指持有多张身份证等问题,十一届、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荣兰祥近日卷入舆论漩涡。他任校长的山东蓝翔高级技工学校,此前因“挖掘机技术哪家强,中国山东找蓝翔”的经典广告,在网络上人气高涨。(11月5日《中国青年报》)
  
  4年前,有一位民办教育的从业者,在其本人突然名声响亮之后,迅速因涉嫌犯罪而身陷囹圄,那个人叫宋山木。当然,从对社会和他人所造成的伤害上来看,宋氏的犯罪行为显然比荣兰祥要大得多——宋以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而荣兰祥的超生等行为,涉嫌的是违法而非犯罪,受到的处罚大概会以经济处罚为主,会比宋山木轻很多。
  
  对于从事民办教育的人士来说,其所创办、经营的培训机构与其个人联系非常紧密,甚至存在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现象。这种状况显然是非常不健康的,尤其是当民办教育家自身声誉出现危机时,相应的培训机构也会受到影响,甚至像山木教育那样一蹶不振。
  
  一个人的道德品质与其个人能力,虽然通常会相互影响,但很多时候也并不存在必然的正相关的关系,即,道德品质好的人未必个人能力高,个人能力高的人未必道德品质好。而且,即使道德品质一贯很好、自律一直很强的人,在某种情况下,或在某种利益或需求的驱使下,也有突然转向或被吃摧毁的可能。
  
  理性者应该清楚,像荣兰祥这样的民办教育家,或者换言之,教育领域里的民营企业家,其创办民办教育机构的目的虽然主观上很大程度上为的是经济利益,但其客观上显然不仅直接创造了就业机会,而且通过提高学员的技术水平,使大量的人群通过拥有某项技能而增强了就业能力,间接创造了大量的就业机会,这无疑是功德无量的事情。
  
  更重要的是,这样一家民办职业教育机构,通过其培养出的学员和招生广告宣传,在很大程序上扭转了公众对职业教育的偏见,提升了职业教育及其毕业学员的社会地位——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一影响比创造就业机会意义更加重大。
  
  就目前见诸报道的被挖掘出来的关于蓝翔技校和荣兰祥个人的问题来看,前者除了某些见仁见智的方面之外,并无大的问题;而后者存在的问题则基本与蓝翔技校无关。在这种情况下,无论媒体还是公众,都应该注意对两者进行区分,个人的问题归个人,学校的问题归学校,切勿让个人的问题过度影响了学校,更不能让某一个从事民办职业教育的人的道德或法律问题影响了整个职业教育领域的声誉,从而对职业教育形成打击或打压。就职业教育对社会发展的积极作用来看,这种影响对整个社会来说也是有害无益的。
  
  文/张楠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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