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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副书记为何也会被刑讯逼供?

来源:红网 作者:猫之鱼 编辑:夏熊飞 2014-11-15 00: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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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县委副书记一波三折的昭雪经历,让人警醒的地方倒不止贵为副书记的领导人物,也会受到普通人的“待遇”,而是他当年被刑讯逼供,是反腐高压之下当地司法部门建功心切还是另有原因?他重获自由之后是恢复职务重要还是依法对侦办此案的司法人员进行追责重要?
  
  曾经担任贵州省遵义市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县委副书记熊祖模,在2012年12月17日,因滥用职权罪、受贿罪遵义中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刑11年,后上诉至贵州高院,高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发回遵义中院重审。他终于于2014年6月20日拿到《遵义市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因检方撤回起诉重获自由。(11月14日《中国青年报》)
  
  这则新闻令人不胜唏嘘。其实早在2012年,熊祖模当庭推翻自己的供述,表示自己的口供是在“生命安全、身心健康遭到严重威胁和极度摧残下为了保命而作的虚假供词”,同时“口供笔录与原始录音录像完全不同步,办案人员伪造了证据”。但仍被一审判处11年有期徒刑。
  
  假如连一个县委副书记这样的“封疆大吏”在司法取证中都难以幸免,不配合便“大刑伺候”,可以想象一个普通人会是何等境遇。早在2010年5月,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和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了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手段取得的言词证据,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还对审查和排除非法证据的程序、证明责任及讯问人员出庭等问题进行了具体的规范。先不说时至2012年为何当地司法部门在取证审查中,仍置熊祖模于“极度摧残下为了保命”的悲惨境地,在一审庭审现场,熊祖模直言他的口供是“生命安全、身心健康遭到严重威胁”下产生的非法证据,为何一审法官仍然做出11年的判决呢?
  
  近年来,因为一些腐败官员对整个官场政治生态的影响,导致官民之间存在着严重的信任危机,很多老百姓也许是戴着有色眼镜看待官员。假如当地司法部门是出于反腐高压之下、对腐败官员除恶务尽的执法正义之下,他们刑讯逼供获取非法证据,是不是在说,即便在执法者眼中,官员也不过如此。这种“疑罪从有”的反司法正义心态,不恰恰说明在司法者眼里同样对官员阶层缺乏起码的信任吗?
  
  假如当地有涉此案的司法人员,在查办熊祖模案中,受到了外部力量的干扰,一个官员是不是腐败,不是法律说了算,而是领导说了算,司法者不是以法律为依据,而是以领导指令为行为准绳,在明知熊祖模可能会被冤枉的情形之下,仍然网罗证据,如此骇人听闻恐怕就不是一个建功心切所能涵盖的。而这种背景下地方官员的所谓反腐,更像是地方政权的清洗。
  
  熊祖模虽然已重获自由,根据报道我们可以看到虽然熊祖模已经被补发了工资,享受从前的待遇和福利,但物是人非、人亡政息,重回政坛恢复职务,已经阻力重重。
  
  尤为重要的是,熊祖模重获自由后,最大的诉求不过是恢复职务,一个曾经的县委副书记被无罪释放后,所能做的却竟是如此,这不免让人陷入深深的悲哀之中。刑讯逼供屡禁不绝,冤假错案时有发生,一个曾经的县委副书记,也不过是要求组织给个政治待遇上的安排,而他所受到的种种不公,当年侦办“熊案”的人,就从此可以云淡风轻了么?
  
  文/猫之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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