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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所长关押嫂子:权力的笼子在哪?

来源:红网 作者:征服 编辑:易木 2013-05-16 22:4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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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双流一派出所副所长接“私活”关押嫂子,李彪被双流法院以非法拘禁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其他参与人员判处了6至9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5月16日四川新闻网)
  
  堂堂一名派出所副所长,竟然知法犯法,带领派出所一帮人干“私活”,非法拘禁自己的嫂子。即便自己的嫂子有诸多不是,也应该由国家的法律法规进行处理,而轮不到派出所副所长动私刑。这一事件看似偶然,但也有其发生的必然性。这一事件再一次把权力的滥用问题推到了风口浪尖,公权滥用问题亟需解决。
  
  派出所副所长接“私活”,再一次凸显权力的膨胀和被私用、被滥用;监督制约滥用权力的笼子尚不健全和完善。在这名副所长的眼里,权力就是自己的,谁也奈何不了他,想关谁就关谁,权力之大,唯我独尊。公安干警滥用权力,既给案件当事人造成了伤害,也让广大人民群众没有安全感,因为谁都有可能是派出所民警们“私活”的牺牲品。
  
  面对李彪等警察的如此罪行,面对权力的被滥用,难道我们的国家和社会就没有相应的“笼子”来监督和管束吗?看来制定权力的“笼子”,并对权力实施强有力的监督和管理已经迫在眉睫。为了杜绝此类因权力的过度膨胀而被滥用的事件再次发生,我们必须从以下四个方面入手,及时给膨胀的权力戴上强有力的笼子,对权利加以有效管控。
  
  一是检察机关要进一步加大此类渎职案件的查处和打击力度,对违法犯罪分子要及时进行查处和打击,决不给他们机会滥用职权和逃脱被制裁的机会。对知法犯法的公安民警更应该依法从重、加重处罚。
  
  二是公安干部队伍急需整顿和教育。要进一步转变作风,要教育广大公安干警要用好、管好手中的权力,要让广大公安干警知道权力是用来保护人民群众的,而不是用来干“私活”的,要让权力者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同时,还要进一步加强公安干部队伍的法律知识教育,要让广大公安干警学法、知法和守法,要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办事。
  
  三是要严把公安干警的入口关。要选拔任用一批有素质,作风硬的公安干警,对那些作风差、素质差、法制意识淡薄的公安民警要主动清除。在公安干警的选拔任用上,要做到“能进能出”,以便给那些低素质和滥用职权的人敲响警钟。
  
  四是广大社会民众和社会各界、各部门要加强公安干部队伍的监督,要形成强大的舆论监督力量,让那些低素质的公安民警不敢和不能滥用权力。
  
  公安干部队伍的形象关乎国家形象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更关乎整个社会的和谐与稳定,相关职能部门一定要用一个有效的法律笼子、制度笼子和舆论笼子来监督和管好权力,让权力在正确的轨道内正确运行,以真正保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文/征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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