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民为本的执政宗旨被少数人背离,法制被私欲无情践踏。笔者以为:秉公与徇私本应泾渭分明。若道德和原则伦失,私欲之壑将深不见底。坚守正义要靠秉公执法,秉公才是私欲之壑的“终结者”。
犹如清水滴入墨汁后的消逝,美德将在自私自利中丧失。我国宪法规定一切权利属于人民。公权力的最终目的是达成对民权的保护,绝非成为“兄弟保护伞”、“拼爹”的代名词。公务人员必须维德是举,舍“小家”、顾“大家”,把公道存于心,让亲情后于法,从思想上秉公无私。
“鱼和熊掌不可得兼”,公私兼顾却能因“法”得以实现。于私,副队长为兄弟身陷囹圄的友情”以及中队长为子拳脚相加的“亲情”,貌似“仗义”助人,实为枉法害人;于公,弃党纪国法于不顾,公然挑战法制的权威,将个人私利置于“法制袈裟”之上,知法守法,终将害人害己。奉公执法方是正道,秉公要常念叨“法”的紧箍咒,才能不被私欲拖拽陷入深渊。
莲出淤泥而不染,人需秉公则无私。执法者更应去伪存真,通过不断自省,见贤思齐,不断修炼崇高品德,剪除狭隘、自私甚至贪婪,全心全意为民服务。既修德,又修“法”,保持理性、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在公私之间游刃有余。
私欲如若泛滥必成灾。公信力需要公正、公平以支撑,国法面前绝不容家法肆虐,公务人员要秉公守法才能填满私欲之壑。公道不因默无声息而失去价值,私欲不因叫嚣而变得伟大。“公平正义比太阳还要有光辉”,秉公终结私欲,最美的“中国梦”定能早日成为现实。
文/草夫
来源:红网
作者:草夫
编辑:易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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