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暴力执法、暴力抗法的新闻时有发生。陕西延安城管双脚猛踩青年脑袋;湖北天门规划局暴力执法,纠集200黑帮暴徒强拆民宅;南宁流动摊贩殴打城管。这一系列的案件中不仅是国内民众法律意识的淡薄,更多表现为道德观念的丧失。采用暴力手段进行执法、抗法的行为显然不是一个以和谐社会为口号的国家所允许的。
一提起“城管”,似乎就让人联想到“打人”、“扣东西”等暴力执法行为。城管已被指为城市民生矛盾的制造者,在一边倒的指责中声名狼藉。然而,一个巴掌拍不响,冲突双方都存在着问题。从执法人员来看,代表着人民行使着权利,理应多从群众的角都去思考问题,而不应该把拥有权力作为炫耀的资本,为所欲为只会损害政府的公信力。从民众的角都来看,执法人员行使着国家的公权力,其目的在于社会的长治久安,及时处置有损市容市貌、有损人民利益的事情是其职责所在。双方冲突的根源在于利益的冲突,如何去厘清利益的权重还得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任何事情都能用理说清楚,暴力的手段只会加重政府和民众间的裂痕,实质性的问题仍然无法解决。
《礼记》开宗明义:“道德仁义,非礼不成。教训正俗,非礼不备。纷争辩讼,非礼不决。”《史记》中也写道:“禹为人敏而克勤;其德不违,其亲可仁,其言可信;声为律,身为度,称以出,伟伟穆穆,为纪为纲。”在国家积极呼吁道德文明建设的当前,依然存在着许多不道德的行为。无理占三分的闹剧是时候停止了,无论是执法者还是寻常百姓,都应该用道德来约束自己,更要学会用法律来保护自己。诚然我国的法制建设还存在着一些不合理之处,但是这依然是当前最公平的申诉途径,由于暴力所造成的严重后果依然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无论是“暴力执法”还是“暴力抗法”,所造成的后果都是大家所不愿意看到的。执法者与群众谁受到伤害都是社会的悲剧。隐藏在其背后的都是为了生存的一种博弈,只有协商好双方的利益关系,处理好两者的关系,才能避免暴力的进一步升级。从一个人的角度去思考暴力事件发生的原因,用道德和法律去约束各自的行为,或许能缓解两者的紧张气氛,给予百姓一个良好的生活氛围。
文/周盼盼
来源:红网
作者:周盼盼
编辑:易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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