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现场向来不缺围观,面无表情的议论者有之,拍照发微博者有之,如此种种看热闹的围观心态,于良好的社会氛围的形成,实在是有害无利。
一旦目睹交通事故的发生,报警并打急救电话是第一反应,在有一定的施救技能的情况下,应该尽可能的去帮助伤者。南京的彭宇案、天津的许云鹤案似乎把人们“该出手时就出手”,危难之际挺身而出的那种传统风气变得让人犹豫不决,但是,我们的社会还是需要呼唤更多的“活雷锋”,需要用法律法规去保护好人的利益,需要用制度去弘扬助人为乐的精神。近日,被称为“好人法”的《深圳经济特区救助人权益保护规定》获深圳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将于8月1日起实施。这是全国首个保护救助人的专门立法,将为“活雷锋”撑起一把保护伞,诬告陷害救助人将担责。如此,是否需要在全国范围内对救助人的利益进行法律上的规范呢?让我们拭目以待吧!
随手拍、微博、微信这些现在较为时尚的交流传播方式颇受欢迎,但是如果一旦演变成为“围观”的方式,就不得不让人深思。交通事故急救现场,你可以拍下违法肇事者的相关证据,却不可以拍照发微博为目的,在这种现场需要的施以援手,哪怕是一句简单的对伤者的安慰。你面对的是需要急救的伤者,而不是等着你去曝光的什么轰动新闻,更何况曝光什么新闻并非你个人的义务和随意可做的行为。
正如中山大学公益传播研究所研究员周如南所说,“市场机制下,功利思想发挥得淋漓尽致,大家在为人处世的时候,多半只考虑自己的利益。”围观凑热闹无疑是对伤者的“另类伤害”,如果人人都是如此冷漠,个个明哲保身,以自己利益为上,瞻前顾后,“活雷锋”的影子到哪去找?学雷锋不是扫扫地,拍个照片报道作作秀,发微博不是为了炒作点人气,你拍照片的时候是否想过,拍照出于什么目的,发微博又能起到什么作用,更重要的是对于伤者来说,你更应该去做的是什么?
文/邓闽军
来源:红网
作者:邓闽军
编辑:叶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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