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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待有偿家教应理性

来源:红网 作者:王瑶 编辑:叶鹏 2013-07-18 00: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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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暑假前,章丘教体局就要求各社会办学机构负责人从严管理、规范办学。章丘市严禁暑期无证办学,严禁超范围办学,禁止中小学校在假期联合社会力量办学或将校舍租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开办补习班、培训班。严禁中小学利用暑期组织学生到校上课和参加有偿补课。严禁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举办或参与举办民办培训机构。(7月17日《齐鲁晚报》)
  
  尽管各级教育主管部门三令五申,严禁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举办或参与举办民办培训机构。一面是教育部门的令行禁止,另一面则是部分家庭有给孩子请家教的需求,尽管从事有偿家教的在职教师多少需要承担一定的风险,但这依然难以阻止教师从事有偿家教。
  
  教师之所以敢违背上级禁令从事有偿家教,说到底,还是一个待遇问题。目前教师群体实行的是绩效工资制,需要对自身的工作业绩、工作态度、工作技能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评估。但在实施的过程中,部分地区的绩效工资考核标准不够科学,使得一部分教师所付出的劳动与其所得到的报酬并不相符,这便使教师心理产生了不平衡。2006年9月1日实施的新《义务教育法》第三十一条也指出:“各级人民政府保障教师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待遇,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但实际情况是,教师的工资并没有达到法律所规定的水平。偏低的待遇使得部分教师不得不寻找其他的创收方式,而市场对家庭教师的需要正给这部分教师提供了创收的机遇。在丰厚的酬劳面前,师德和上级的禁令倒成了其次,因为生活才是最主要的。
  
  正因为如此,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才会屡禁不止。在笔者看来,既然有需求,就无需对教师从事有偿家教过分指责。教育部门应做的首先是加强师德,要求教师在工作范围内尽职尽责,而不能以有偿家教的形式贩卖应当在课堂上讲述的知识。其次,便是努力提升教师的待遇。这是有偿家教产生的根源,如果这一点没能解决,即使再怎么禁止,有偿家教依然还会存在。再者,对于一些从事有偿家教的教师,教育部门可以进行适当的惩罚,如取消该教师的评奖评优资格等,无需出台一大堆政策来予以禁止。毕竟,教师也要生活,如果收入问题不能保障的话,禁令只能是一纸空文。
  
  如今的教师,既没了“铁饭碗”,又要面临“师德红线”的政策压制,还要以微薄的工资收入承担起养家糊口的责任。我们不能因个别教师败类的行为而模糊了对整个教师群体的认知。须知,尊师才能重道,重教才能兴国。了解了教师群体所面临的压力,才能对教师从事有偿家教能有理性认识。
  
  文/王瑶

来源:红网

作者:王瑶

编辑:叶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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