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个多世纪前的珍本《画集》不翼而飞,这的确是一个尴尬的事情。想想,在一个不用掏钱的展览馆里能够浏览凝聚艺术家和弘一法师创作心血的作品,肯定会受到书画爱好者们的欢欣鼓舞。进入这种这类展馆的客人,不说是饱学之士,至少也是读过几天孔孟书的。何以会以读书人的身份,干起窃书的勾当?难道孔乙己“窃书不能算偷”的价值判断,已经深入到窃书者的骨髓?
但是,展览馆丢失了这些文物,就会让展室“身价”降低,而也许好多人,就是冲着这套画集来的。因为从上世纪20年代(1927年)丰子恺皈依弘一法师之后,便开始与法师合作《护生画集》,由丰作画,法师写诗,一合作就是半个世纪。《护生画集》从1929年出版第一集到1979年出版第六集,期间从未间断,堪称中国文化史上的一个奇迹。自然,《画册》也就是中国文化史上的一朵奇葩。而这里展出的上个世纪30年代左右出版的画册,即便不是“孤本”,也应是“珍本”无疑。珍本无存(加之丢失其它展品),含金量自然大大减少。
再者,不管窃书者出于何种目的,自我收藏也罢,换取金钱也罢,或者缘于其它原因,其后果,总是难逃非法占有的属性,总是脱不掉盗窃的罪名。那么,不管你转手倒卖,还是敝帚自珍,没有合法来源,是你终生无以更改的事实。这件事什么时候想起,什么时候就会戳疼你的心窝,让你的灵魂受到炙烤,让你的终生不得安宁。你如同捧着一个烫手的山芋,或者抱着一个扎手的刺猬。唯一正确的选择,就是洗心革面退还赃物。
《护生画集》被盗之后,杨朝婴(丰子恺外孙女、展馆工作人员)虽然痛心,但并没有报警,而是以“灵魂讣告”的形式,试图唤醒“一时犯昏”的人,让他物归原主。这就是一个宽容理性的做法,留下了转圜的余地。在我看来,“灵魂讣告”是对窃书行为的文明地回应,较之撕破脸皮地诅咒,更具有洗涤灵魂的功效(没效除非是灵魂已死)。所以,奉劝这位窃者,在看了《护生画集》之后,能够顿悟宇宙的根本和人生的究竟,将《画集》完璧归赵。如此,才会成就一段失窃的传奇,才会得到喜剧的效果。一个灵魂,也会缘此净化;一段佳话,也会缘此流传了。
文/雷钟哲
来源:红网
作者:雷钟哲
编辑:叶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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