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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名女生面对强奸犯为何集体失声?

来源:红网 作者:毕文章 编辑:叶鹏 2013-08-11 00: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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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安徽萧县一起社会影响巨大的“5.12”入室强奸女学生案,嫌疑人已被移送起诉。2013年6月26日,犯罪嫌疑人小生(化名)被抓获,是该校高三补习生。他对宿舍内的4名女生下了毒手,强奸一人,猥亵三人。(8月10日人民网安徽频道)
  
  我就不明白了,事发的时候是5月12日凌晨2时许,女生宿舍难道不插门吗?莫非没有女教师陪寝吗?犯罪嫌疑人能够随随便便就进入了女生宿舍,这是因为学校没有尽到管理的义务,因此,校领导以及管理寝室的老师难辞其咎,必须受到应有的惩罚。我个人认为,应该给予校长党纪政纪处分,应该把主管寝室的教师开除教师队伍,并且应该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对女生宿舍严加防范,避免再次发生类似的悲剧。
  
  我更不明白的是,犯罪嫌疑人只是一个高三补习生,手里没有枪,也没有刀,更重要的是没有同伙,只身一人进入女生宿舍,按照常理来说,被惊醒的女生应该因为受到惊吓而大喊大叫才对,为何集体失声呢?这不合常理呀。做贼心虚的道理大家都懂得,只要有一个女生大喝一声,其他的女生群起而呵斥他,他就会被吓得抱头鼠穿,逃之夭夭。不用说4名女生一起打他,就是大家一起喊口号,也能把他吓得胆战心惊,屁滚尿流。可惜的是,4名女生竟然成为了任人宰割的羔羊,这怎能不让人扼腕叹息,伤心不已呢?
  
  旅美著名作家刘墉在他《成长是一种美丽的疼痛》中写到,如果女孩子遭遇到强奸时,最好的方法就是忍耐。刘墉先生在这本书当中这样教导自己当时只有十二岁的女儿。十二岁的女孩要是遇到色魔的话,不反抗是正确的,反抗也没有用,还很可能会给自己带来伤害。可是,像4名女生这种情况,就必须反抗,才能保护自己不受侵害。可惜的是,家长和老师都没有教过女孩子这方面的知识。这是发生这起悲剧的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学校和家庭应该从中吸取教训,对女孩子进行这方面的教育,让她们能够正确处理类似的事件。
  
  在笔者看来,当女孩子遭遇强奸时,如果没有生命危险的话,就应该拼命反抗。要是有生命危险的话,那就应该放弃反抗。毕竟生命比贞操宝贵得多。此事不能一概而论,应该灵活掌握,也就是说,必须按照当时的情形去做决定。这对女孩子来说真的很难,还是未雨绸缪,防患未然,少让女孩子去做这样的选择题。大家,同意吧?
  
  文/毕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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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毕文章

编辑:叶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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