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赏之下必有勇夫”,何况对于机关干部大吃大喝的问题,群众深恶痛绝已久,相信,随着千元有奖举报措施的实行,该县群众监督“舌尖腐败”的积极性肯定大增,势必对“舌尖腐败”形成有效的“围剿”之势。
同时,该县的“禁酒令”还规定:所有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中的在职党员干部职工以及双管、垂管单位、国有企业和村(社区)的在职党员干部,严禁在工作日午餐饮酒,严禁超标准安排用餐。对违反禁酒规定者,除上交个人应付费用到县财政外,是副股级以上干部的,一律先免职,再依照有关规定处理。这就是说,只要午餐饮了酒,不仅要把吃喝下肚的东西退赔出来,而且头上的“乌纱帽”也没了。这种严厉的惩戒,无疑会对党员干部产生强烈的威慑力。一个人获取一官半职的并非易事,结果却因为贪恋几杯老酒给砸了,岂不可惜,要悔断肠子?想到了这么大的风险,哪个善一善二还敢去碰呀?倘若心怀侥幸铤而走险偷吃偷喝,恐怕也难逃“重赏之下”的雪亮眼睛的盯瞅。
在上述“两手”硬的高压之下,我们坚信沙洋县治理“舌尖腐败”的“阶段性”的成效一定十分可喜。但是,这个“阶段性”能维持多长时间,是二三个月,还是半年一载,恐怕难免让人疑虑重重,因为不少地方既往的经验教训一再做出证明。下过“禁酒令”、对干部公款吃喝、午餐饮酒实施重罚并重奖举报的地方,媒体上有反复报道,当时甚是吸人眼球,也赢得了一片喝彩,只是持之以恒的不多,“风头吹过”“运动一走”,很快复原,该怎么吃还怎么吃,该怎么喝还怎么喝。有的是见了情况好转,“鸣金收兵”,“刀枪入库”;有的是治理疲劳,失去耐心,不了了之;有的是主政者异人,禁令随人而去。在我曾经采访过的一县,那里的治法比沙洋县狠多了,公款吃喝和午餐饮酒,不是免职,而是一次“下岗”反省,二次开除公职。好家伙,一时间,全县公职人员闻酒色变,公款吃喝消声匿迹;然好景不长,一年后主要领导人升职调离,吃喝风迅即卷土重来。
总而言之,不管是治理“舌尖腐败”,还是治理别的什么腐败,“运动式”是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某个领导人的心血来潮、拍板发狠也是靠不住的。关键需要形成制度,用制度的铁规来规范约束,保持连续性,不因人事变更和时间推移而中断或弱化。如果沙洋县的“禁酒令”是这种理念的产物,势必能够持之以恒,否则,也无法避免“一阵风”的尴尬。
文/石飞
来源:红网
作者:石飞
编辑:叶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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