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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大楼开鲜奶店,怎可言场地废物利用?

来源:红网 作者:陈凤 编辑:叶鹏 2013-09-20 00:0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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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连日来,热心读者纷纷致电报料,说他们发现了一个桩怪事,在濮阳市政府综合楼北门的一楼开了一家叫芙蓉诗的鲜奶店。昨日,记者接到群众反映,进行走访调查,发现确有此事。(9月19日中国青年网)
  
  记者来到该市政府综合楼前,看到北面一楼,颇具艺术性的“芙蓉诗”三个大字招牌很是醒目,门前广告彩报花花绿绿,与肃然有序的市府机关办公环境形成鲜明对比。整个鲜奶店占地大概100平方。芙蓉诗主要经营鲜奶、酸奶。记者从办公楼使用机关事务负责人处了解到:“这间鲜奶店只是办公楼北门的前沿,因为长时期废弃,使得里面脏乱不堪,芙蓉诗进驻之后,进行了整修,也算是废物再利用,这个租金肯定是需要的,但是具体多少,当时没有具体负责此事,不太清楚”。
  
  在政府综合大楼从事商业活动,这不仅是一桩怪事,也是一桩“新鲜事”,确实让市民们“大开眼界”。但有关负责人则称此举是“场地废物再利用”,不存在占用政府办公场所一说。至于有人反映问题,可能是因为鲜奶店各个品牌之间的竞争。笔者认为,有关负责人的解释有点“站不住脚”。所谓的“场地废物再利用”,听起来倒是冠冕堂皇的理由,既然这个北门长期不使用,确也可以称之为废弃场地,但同时也说明,当初在设计修建综合大楼时就存在缺陷,说白了,不合理的建筑就浪费资源。现在把这块场出租给商家,不仅充分利用了废弃场所,也给政府带来了一定的经济收益,真是“一举两得”。
  
  政府大楼作为政府办公场所,就属于公共设施公共资源,不仅是政府工作人员工作的场所,同时也是百姓办理相关事务,为民服务的场所,绝不等同于处于闹市区的商业写字楼,应当保证其严肃性,且应保持纯洁与安静,这不仅是政府形象的需要,更是政府办公的需要。而在这样一个发挥政府职能作用的场所,入驻鲜奶店,究竟是方便政府工作人员,还是“便民服务”?试问,老百姓到政府要么办事,要么上访,哪有专门跑到政府大楼喝鲜奶吃糕点的?这事,明眼人一看就知道。
  
  同时,“芙蓉诗”鲜奶店是一家连锁店,目前在该市区共有9家店面,综合楼这一家是他们的旗舰店之一,在“芙蓉诗”鲜奶店的宣传页上有综合楼旗舰店的照片。估计,能在政府大楼里从事商业活动的应该属于“特殊人”,跟政府或政府里的“某人”“关系不错”,才能享受到“特殊待遇”在此开店,普通人出再高的价钱也租不到。实际上,政府利用国有资产为自己和商家“创收”,这正是变相的权力寻租,而背后有什么猫腻也只有当事人才清楚。
  
  文/陈凤

来源:红网

作者:陈凤

编辑:叶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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