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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咨委制度化还须三思而后行

来源:红网 作者:万庆涛 编辑:叶鹏 2013-09-25 00:0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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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上午,广州市委召开常委会议,研究推广建立公众咨询监督委员会问题。会议提出,要完善公众咨询监督委员会制度,推广建立公咨委,在试点推广、总结经验、调研论证的基础上,适时出台指导性意见,进一步规范公咨委的运作,充分发展其在重大民生决策中反映民意、协调矛盾、过程监督的作用,进一步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提高党委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水平。(9月24日《南方都市报》)
  
  制度创新,让党委政府的决策更加科学,更加民主,这应该是一个好事。但如果用好现有的制度和机构,也可以达到这个目标,就不需要另起炉灶。如果说,公咨委的作用就是在重大民生决策中反映民意、协调矛盾、过程监督,那么,公咨委大可不必存在。市人大就是这样的一个机构,人大代表,就是民意代表,反映民意是其基础职能,过程监督更是人大的职能之一,对“一府两院”实行监督,当然包括了对政府决策过程和政策实施过程的监督。至于协调矛盾,人大代表完全有这个能力承担这个职责。广州市人大常委会2001年首次提出、2009年修订的《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办法》,就体现了人大作为地方最高权力机关在反映民意、监督政府中发挥决定作用。
  
  如果说,公咨委可以在重大城建项目向政府提供建议和意见,那么现有的政府智囊机构也完全能够实现这个功能。比如,市委有政策研究室,市政府有参事室、研究室、社科院,还有很多大学也有研究院,比如广州大学广州发展研究院。这些机构都是党委政府的智囊,都可以在广州城市建设的重大问题上,向党委政府提供智力支持。实际上,长期以来,上述智囊机构一直在为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提供智力支持,如果党委政府在这些智囊之外,另组公咨委,那么这些智囊还有没有存在的必要性?或者说,在已有智囊之外另组公咨委,有没有必要?
  
  不错,同德围地区综合整治工作咨询监督委员会取得了成功,这不能不说是因为有政协委员韩志鹏在里面起到了重要作用,或者叫“名人效应”。如果其他公咨委中没有名人,是不是还能起到这样的作用,恐怕要打一个大的问号。因此,同德围模式能不能具有普遍意义,有没有可能成为一种制度,值不值得推广,还有待观察。然而,一事一委的做法,可能使现有的制度被架空,让现有的机构无法起作用,是对现有的智囊机构的重大浪费,而最大的民意机构人大在党委政府重大决策中也将难以发挥作用。另外,如果公咨委活动经费由政府来出,公咨委很可能成为为政府重大决策背书的工具。
  
  因此,公众咨询监督委员会是否应当成为制度,是否应当在现有的人大及各类智囊机构之外另起炉灶而加以推广,是否在现有相同职能的机构之外叠床架屋,需要领导者们三思而后行。
  
  文/万庆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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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万庆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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