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副局长的“罚款月票”建议,不可否认其带着善意的成分,因为那样或许真能省些钱,但也暴露了城管执法局“上路”执法的“专一目的性”,即以罚款为目的,而不是真正的纠正各种违规行为。这种情况之下,与其天天交罚款,不如一次性买个“罚款月票”,确实还可以“优惠”节省一点。
对于城管上路拦车罚款,该城管局法制科科长一面坚持说执法有依据,一面却承认这些罚款都没有开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应该属于违规行为。罚款是执法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违反规定的责任人依法做出的行政处罚,应该是一件严肃认真的事,更容不得以买“罚款月票”来亵渎法律的尊严。
习近平同志在山东考察时曾引用对联告诫领导干部:穿百姓之衣,吃百姓之饭,莫以百姓可欺,自己也是百姓。而这位城管局的负责人似乎已经忘了自己的行政职责、忘了自己的身份,忘了本应该烂熟于胸的法律法规,眼中只有罚款带来的利益。
交叉执法、多头执法、违规执法,本质上其实还是部门利益、局部利益在作祟,因此只有不断提升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不断加大改革的力度,规范权力的合理合法使用,才能让买罚款月票的现象得以根本清除。
文/刘小川
来源:红网
作者:刘小川
编辑:司马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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